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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们的帮忙,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拿回工资,真是谢谢你们了。”近日,大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携手合力,解决了困扰李大姐等11人的“烦薪事”。

时间回到一年前,2023年1月至6月期间,李大姐等11名村民到章某租种的田地里从事种植西瓜等工作,且双方口头约定每天的工钱是70元到90元不等,加班1个小时8元到10元。之后,章某一直拖欠李大姐等人工资共计46669元未支付。李大姐等11人向大姚县人社局投诉,但一直未收到薪资。后大姚县人社局将线索移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检察院于4月17日提交支持起诉决定书。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检察院经核实欠薪人身份与欠薪缘由,多次联系章某,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拖欠劳动者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通过1个多月努力,法院、检察院和人社局为李大姐等11名村民追讨到被拖欠的薪水。

考虑到李大姐等人无银行账号及微信等收取薪资的实际情况,为将追回的工资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大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工资发放仪式。发放仪式结束后,法官向李大姐等人普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知识及今后务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对他们在遇到劳务纠纷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赞许。

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成功涉农民工讨薪纠纷42件,共为农民工追回51万余元薪资。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不断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创新多元联动调处模式,在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切实发挥司法护航“稳定器”的作用。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李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