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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荥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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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荥经法院花滩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用心调解了一起历经二十年的合同纠纷,使其圆满落下帷幕。这种坚持就地零距离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方式,让法育乡村再续新篇章。

案情回顾

2006年,程某与余某、龚某1、龚某2、刘某等人签署石灰矿《转让协议》,约定将余某等四人共有的凰仪某石灰窑采石场整体转让给程某。后因涉及转让款未付,余某等人起诉程某胜诉后申请执行程某,法院强制执行部分转让款项后,程某至今仍未履行完毕。与此同时,程某起诉余某等人至法院,请求判令余某等人将所有证照过户给程某并承担所有费用。法院作出判决,由余某等四人协助程某办理矿山转让的有关手续,办理手续所需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后,由于双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余某等四人亦不配合变更,致使未能办理矿山变更手续,后程某申请执行。在执行中,矿山相关手续长达十余年时间才办理完成,然而余某等四人并未承担办理矿山过户手续的费用,双方一直处于僵局。故程某再次诉到法院,要求余某等四人承担办理矿山过户手续的费用。

调解过程

花滩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纠纷时间跨度长、仅就案判案,一纸判决不仅不能解开“心结”,还会不断诉讼,让情绪对立的当事人积怨加重,甚至出现矛盾上交等事件。故合议庭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调阅了十余年来涉及该转让纠纷衍生的案件的卷宗档案仔细查阅,并反反复复与原民事案件承办人以及执行部门进行沟通核实案情,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案涉某石灰窑采石场办理矿山过户手续的情况。认真展开评议,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焦点。同时分别反复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情与理的层面入手,尽最大限度解开双方心结,减轻双方抵触情绪,而后再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规劝双方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历经长达数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愿意各自退让一步,就转让款与过户费一并达成调解协议,并均表示息诉服调。最终,这场持续近二十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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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花滩法庭一直坚定地践行“枫桥经验”,锚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这一目标,通过三举措在辖区内构建化解矛盾纠纷的闭环系统,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01

推动源头治理建设

发挥花滩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参与到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一盘棋格局。对于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积极进行委派或委托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纠纷模式,力争将矛盾在诉前化解。

02

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积极推动类型化纠纷化解机制,与花滩、民建、荥河等乡镇政府及所在地司法所、派出所进行对接,建立联席机制,凝聚起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实现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

03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建设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取辖区内有影响力的案件,以巡回法庭为契机,进企业、学校社区、村庄实地开展普法宣传,并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进行法治、案例宣传,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