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毛泽治 向玲

因被拖欠工程款,某电气公司将涉事当事人杨某及某建材公司一并起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湖泗法庭,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5月21日,开庭审理期间,经承办法官多方释法明理,当庭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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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某电气公司与杨某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签订后,某电气公司按约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杨某验收合格。然而杨某仅支付了15万元工程款,剩余部分款项一直未付,某电气公司多次催促付款均未果。由于案涉工程的项目以某建材公司的名义开展,今年5月中旬,某电气公司将杨某及某建材公司一并起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湖泗法庭,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承办法官在与杨某联系过程中得知,杨某承认欠款但需要时间支付,某建材公司则拒绝承担付款责任。应某电气公司的要求,湖泗法庭尽快组织安排了庭审。通过庭审,某电气公司加深了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和法律认识,对其主张的某建材公司的法律责任有一定松动,法官趁势对其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某电气公司同意撤回对某建材公司的起诉。同时,承办法官在调解中敦促杨某胜明确还款时间,其承诺八月底前付清欠款,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湖泗法庭立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最终,这场审判活动以成功调解画上了完整句号,保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其快速追回欠款。

调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方法,湖泗法庭作为深入基层一线的人民法庭,始终重视开展好调解工作、群众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各阶段,以良好的群众沟通能力和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切实降低维权成本,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实现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