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多岁的农村老夫妇,患高血压丧失劳动能力,需子女照顾。育有一子一女,因家庭纠纷女儿拒绝赡养。诉至法院,调解后子女应每月给付赡养费850元并平摊医疗费。儿子履行,女儿一直未履行。法院强制执行中,女儿仍抗拒履行,指责父母偏心儿子,认为应按农村风俗由儿子赡养。法官现场宣读搜查令,搜出保险盒,经沟通女儿取出现金履行义务。法官强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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