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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带出泥。

2024年5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了《刘某职务侵占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刘某某的一些违法犯罪经过,其中牵扯出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营业部科长朱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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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出生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2016年9月,刘某某担任银川市篮球协会第五届委员会秘书长,2017年8月,刘某某担任银川市篮球协会法定代表人,2021年3月,刘某某辞去银川市篮球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在犯了行贿罪方面,刘某某是替一位银行人员办事。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营业部科长朱某某为了其子朱某甲能上理想的大学,两次寻求刘某某协助。

一次是想入读首都经贸大学。

2017年11月,朱某某为朱某甲办理体育特长生高考入学,与刘某某共同商议,由刘某某请托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干部王某某帮助朱某甲入学首都经贸大学,后王某某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干警马某某帮忙办理入学事宜。

2017年11月20日,朱某某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给刘某某办事费14万元,刘某某截留1万元作为好处费,将剩余13万元以转账、现金等方式交给王某某。

2018年1月,因入学未办成功,王某某将13万元退还给刘某某。

2018年1月25日,刘某某将13万元连同本人截留的1万元按朱某某的要求转入任某某账户,后任某某转给朱某某。

另一次是想入读吉林体育学院。

2018年4月,朱某某托刘某某找关系帮朱某甲办升学,刘某某再次请托王某某帮忙,王某某通过吉林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教师史某某帮忙。

期间,朱某某通过银行账户转给刘某某办事费7万元,刘某某截留1万元作为好处费,将剩余的6万元以转账、现金等方式交给王某某。

2018年5月,朱某甲被吉林体育学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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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职务侵占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某某明知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19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而朱某某、王某某已被另案处理。

2023年6月13日,刘某某被银川市兴庆区监察委员会带走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3年9月6日,刘某某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执行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

2024年4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