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庄严神圣,在法庭内,任何人都要遵守秩序,听从指挥。近日,一诉讼当事人哄闹法庭,被医药高新区法院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事件回顾

在医药高新区法院第六法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核对笔录时,原告叶某某突然上前揪扯书记员衣领,直到法警制止才被迫放手,其行为构成以哄闹、冲击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医药高新区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官提醒

司法权威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庭是审理案件的神圣场所,维护法庭秩序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基本要求,遵守法庭纪律也是对诉讼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

法条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撰稿 | 祝倩

编辑 | 陈璐

校对 | 王萌

审核 | 杜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