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玩不起吗?”上海,男子酒吧寻欢,遇到年轻女子搭讪,男子为了消遣时间,就和女子进行了互动,期间,二人一边喝酒,一边玩游戏,二人互发红包,十倍奉还,男子表示没问题,可是当男子一次性转给女子5.2万后,女子提出游戏结束了,男子傻眼了,想要女子退还5.2万,可是女子不干,男子起诉到法院要回钱款。

【案情回顾】

吴远亮是位单身大龄男青年,其实也不是他想单身,而是身在灯红酒绿的大都市,他心有余而力不足。

谈了好几个女朋友,但是每每到谈婚论嫁的时候,都会出现危机。其实这也怨不得别人,吴远亮的经济基础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

按理说,看人下饭,量体裁衣。婚姻讲究个门当户对。可吴远亮偏偏有几许心高气傲,他不愿意接受现实的平庸,他相信命运会给他最好的安排,只不过不是现在。

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禁受住生活的考验,等一等,会遇到更好的。眼前的只不过是一时的。

自从有了这套自我安慰法,吴远亮活的很通透,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觉得命运对自己有偏见了,反而觉得眼前的黑暗只不过是曙光的前奏。

为此,他一点不担心,该吃吃,该喝喝,生活过的比以前更加风光和潇洒。有时候,一个人感到无聊,吴远亮甚至跑到酒吧。

在那个昏暗喧嚣的空间里,吴远亮可以忘记生活里的一切烦恼,有时候还会有艳遇,吴远亮有时候会忍不住想自己的命运说不准会在这里发生转机!

这天晚上,吴远亮一如既往坐静静地在酒吧的一隅,等待他的命运女神到来。果不其然,不一会走来一位一头长发,皮肤白皙,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

美女主动和吴远亮搭讪,让他很开心,吴远亮和女子碰了碰酒杯,然后二人互加微信之后,便坐在角落里愉快地聊了起来。

女子的谈吐对吴远亮很是受用,吴远亮的那点虚荣心不一会就被撩了起来,女子见火候差不多了,便提议玩一个小游戏——互发红包。

规则是其中一人给对方发任意一个数字的红包,对方收到后,十倍奉还,她试探问吴远亮敢不敢挑战。

借着酒劲,借着当时的氛围,吴远亮哪还来得及多想,“这有啥不敢玩的,只管放马过来”。

于是,女子拿起手机,给吴远亮发了0.52元红包。吴远亮点开后,想都没想发出5.2选,只听“嗖”一声,瞬间收到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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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吴远亮点开收款发现是5200,他二话不说,转账52000元,游戏规则他现在已经是越来越熟悉了。

但是在他发出52000后,女子提议今天玩的很愉快,但是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啥意思?”吴远亮傻眼了,他的52万的转账还没收到呢,怎么就结束了?

女子表示,谁的银行卡也不能一次通过微信转账52万,这本来就是一个游戏,现在游戏结束了。

吴远亮傻眼了,但是他只是傻眼,并没有犯傻。那既然这样,他提出把钱还给他,可是女子表示拒绝。

女子认为,玩游戏本来就有输赢,很正常,自愿玩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对结果负责。

此时的吴远亮明白了,这就是个套路,但是他不愿意吃这个哑巴亏,吴远亮认为,转账并非出于自愿,而是酒后意识不清状态下的行为,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女子返还不当得利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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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普法讲堂】

1、女子拒绝退还吴远亮转账钱款的理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女子认为自己和吴远亮之间互发红包,属于彼此相互赠与,当一方获得财物后,就取得了所有权,况且双方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一个合法的口头赠与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然而,在原被告之间的赠予是存在瑕疵的,具体是原告是出于酒后吹牛,玩笑的成份。

所谓的戏谑行为,是表意人出于游戏目的,作出的并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并预期他人可以认识到这一情况,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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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赠与是无效的,因此判决被告退还原告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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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点题外话。

值得注意的是从法律上来说,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般无效,但并不意味着玩笑想开就开。法律在保护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自由的同时,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同样加以保护。

换句话说,就是有时候即便是开玩笑,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本案原告吴远亮的诉求之所以获得法院支持,有个值得注意地方就是发生地点比较特殊——酒吧。

针对这一事件,有人认为,吴远亮关键时候不迷糊,看来不傻!有的却说吴远亮真不是男人,玩不起!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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