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金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担任审判员在刑事审判法庭内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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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作为案件主办人的刘平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熟悉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并向被告人详细阐述了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征得各被告人的同意。庭审中,刘平凭借着多年的审判经验,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依法有序主持庭审活动,重点核实各被告人签署具结书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了速裁程序审理简洁、庭审时效较短的优势。同时,刘平对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6起危险驾驶案件均当庭进行了宣判。

集中审理并宣判的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有3起因被告人屡教不改或醉酒程度较深被科处了监禁刑,并当庭收监。对3起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当庭进行批评教育,了解被告人裴某某家庭生活困难,并对其在判处附加刑的时候予以了从轻、从宽处罚。不仅凸显出打击罪犯的雷霆手段,同时也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

院长公开开庭,充分发挥了“领头雁”的作用,不仅鞭策了年轻法官,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依法彰显了刑事审判打击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信心和决心。(魏国喜)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