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让我学到了法律知识,也认识到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以后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与戒备。”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开放日活动,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涉依托咪酯贩毒案件。活动当天,科源实验学校、正阳小学、宝山技校1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以法庭为教室、庭审为课堂,感受了一场“沉浸式”的禁毒法治课。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庭审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龙某向吸毒人员蔡某出售5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民警在被告人龙某处查获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共19个,总净重22.27克。

庭审现场,法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和深入浅出的法言法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案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宣判后,被告人龙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整场庭审井然有序,真实地展现了被告人走上吸毒、贩毒的过程以及被告人对贩毒后果的懊悔。旁听席上每位同学都聚精会神,直观了解案件审理的整个流程,切身体会到庭审的严肃与庄重,加深了毒品对家庭、人生带来的毁灭性伤害的认识。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此次活动,坪山法院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授课,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毒品危害,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坪山法院将持续发力,织密禁毒“安全网”,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 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刘斌 黄永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