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中院宣判了

林某、冯某、胡某、廖某等26人团伙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

为非法牟利

以林某、冯某等人为成员的团伙

驾驶快艇从海上接驳、运输走私冻品到

非设关地的海边简易码头上货

再将走私冻品过驳给以胡某、廖某等人

为成员的高速公路运输团伙进行陆地运输

侦查机关先后抓获林某、冯某等26人

并缴获走私冻品50多吨,价值近450万元

查扣船只、车辆等作案工具一批

阳江中院生效判决认为

被告人林某、冯某等26人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逃避海关监管

在非设关地参与走私进口

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冻品

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并结合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阳江中院依法判处林某等19人有期徒刑

二年九个月至一年

判处麦某等7人有期徒刑

八个月,缓刑一年

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

人民币25000元至2000元

同时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查扣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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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说 法

走私冻品的流入,不仅破坏国家市场经济秩序,更会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违反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在非设关的码头等处所参与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冻品的行为,包括为走私犯罪提供货物运输、搬运等方面帮助的行为,均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将依法受到法律惩处。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走上犯罪道路。此外,一定要从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冷冻食品,一旦发现涉嫌走私冻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举报,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资料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