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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恪尽职守 为民解忧”,这八个字显得格外炫目。锦旗的背后还得从一起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咨询说起。

受援人为某单位的职工,工作期间单位未按照要求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受援人于2003年5月在某单位工作,表现良好,一直工作至2020年6月,其间单位为受援人缴纳了2014年至2020年6月的养老保险,但2003年5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并未缴纳。现受援人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却被告知补缴养老保险需提供一份确认自身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补缴依据。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贵州聚联律师事务所何誌远律师为其提供帮助。

接受指派后,律师积极与受援人沟通,询问案件情况,分析法律关系,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了相关证据,经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在2003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同年,单位对受援人的养老保险进行了补缴,受援人收到补缴费用50000余元。

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做到了恪尽职守、为民解忧,让群众放心、使群众安心。

来源:红花岗区司法局、市局公法科

终审:夏红亮

复审:朱小云
初审:朱 红
编辑:罗紫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