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要到了辛苦钱,帮我解决了困难,太感谢了!”4月16日,农民工田某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锦旗送至板溪人民法庭,感谢法官为其追回了拖欠三年多的劳务工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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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唐某承包了福建省龙岩市某项目,遂通过电话邀请原告田某某到其承包的工地上班。田某某欣然前往,并于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为其提供劳务。后经结算,被告唐某共欠原告田某某劳务工资4330元,田某某离厂时唐某支付了其劳务工资2330元,尚欠其劳务工资2000元,双方约定了支付时间和方式。期限届满后,田某某多次向唐某索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板溪法庭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并及时联系当事人双方,了解到双方因剩余2000元劳务费的催要产生隔阂,积怨已久,致使唐某拒不履行义务款。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田某某经济困难,法官一边安抚田某某的情绪,一边联系唐某了解相关情况,力争尽快解决纠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虽然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作出判决并不难,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若是一判了之,农民工可能无法尽快拿到工资款,还存在引发其他矛盾纠纷的隐患。为快速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开启绿色通道,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双方,与双方进行沟通,努力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得一个平衡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冰释前嫌,唐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款,该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用心办小案,守护“大民生”。今后,板溪法庭将继续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能动履职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编|杨正飞 责编|张振宇

编辑|程艳红 供稿 | 任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