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学大诰运动”,即朱元璋晚年为了整顿官僚队伍清除腐败现象,而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一场官民大学习和群众“大造反”运动。

在历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对贪污腐败最深恶痛绝的一个。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

作为前贫民,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

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他生性苛细,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

翻开“大诰三编”,在朱元璋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网巾一个,袜一双”。

对贪污之官,朱元璋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

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

这样做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邀上恩,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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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371年到1385年,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如洪武四年甄别天下官吏,洪武八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声势都极浩大。

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

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1368年到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腐败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腐败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

朱元璋没有想到或者不愿想到的是,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惩贪措施不严厉,而是中国的贪渎文化过于根深蒂固。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因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腐败机乎遍地皆是。

想让官员不贪,几乎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不现实。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剧了腐败的蔓延。

史称明代“官俸最薄”,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银子,这五两银子不光要负担县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养家庭,支付师爷们的工资。

因此,如果不贪污,大明王朝的官员们根本活不下去。

对于官员如此悍不畏死,甘蹈法网,朱元璋震惊之余,把原因归结于旧朝不良思想的污染。他说,经过一百年的元朝统治,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

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人的全民思想教育活动。为此他亲自制作了“大诰”这一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所谓《大诰》,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

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以大量的说教。由于是朱元璋亲笔所作,所以这本书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

因为以威胁恐吓官吏百姓为目的,所以他选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残忍令人发指者。

1385年,朱元璋下令说:这本大诰,“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终洪武一朝,《大诰》三编共印行数千万本,成为近代史上全球发行量最大的出版物。

明王朝从城市到乡村,每家每户的正堂上,都供着一套《大诰》,令全国人民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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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彻底消灭腐败现象,建设一支纯而又纯的官员队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于广大人民群众。洪武中叶,大明帝国里发生了一件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号召底层民众起来,造官僚阶级的反。

朱元璋在《民拿害民该吏三十四》中发出了这样的号召:

我设各级官员的本意,是为了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我所任命的所有官员,几乎都是不才无稽之徒。现在,我要靠你们这些年高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乡村里见义勇为的豪杰们,来帮助我治理地方。

如果要靠当官的来给百姓做主,自我登基如今十九年,我还没见到一个人!

一开始,皇帝赋予百姓的是监督权。

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1386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官员。

另一章中又规定:百姓们捉拿吏员,当官的如果敢阻挡,全家族诛。

赋予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利,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对于这场全国范围内疾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朱元障抱以极大的希望。在谈到他的设想时,朱元璋甚至认为,百姓认认真真照这个命令办,不出一年,贪官污吏都变成好官了。

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出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贪官逃回家里,被亲戚捉住,送到京师。

于是,大明天下出现了这样的情景:一直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们要对百姓下跪求饶了。

十余年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不幸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勾当。

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

原来是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

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以致自残肢体。

连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为牵连到空印案之类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济宁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没有换新的。因为牵连到了“空印案”里,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杀死。

虽然惩贪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纯而又纯的状况最终也没有出现。

朱元璋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

在临死前一年,朱元璋特命有司,将《大诰》内的条目,拣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内。他希望子孙后代世世代代依《律》与《大诰》拟罪。

然而,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个月,建文帝就宣布: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

这个“深文”显然就是指《大诰》。

虽然没有皇帝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直到明亡,《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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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通过他的努力,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

在他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后期,腐败现象在各级官吏争先恐后的疯狂和无耻状态中,向政治肌体的一切环节蔓延扩散,并最终积聚成为汹涌的巨涛,吞没了整个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