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给三个子女中的其中一人继承。老人去世后,三个子女为了遗产争吵不休,究竟应该以遗嘱为先?还是要以法定继承为先?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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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张先生和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孕育三个子女,分别是大强、小强、小花。2011年2月,夫妻俩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

2020年10月,张先生去世后,王女士立下遗嘱,并经公证处予以公证,将上述房屋中其应有的产权部分由小花继承。后王女士因病去世,大强、小强、小花三人为遗产分割问题闹上法庭。

那么,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哪个为先?

律师观点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民法典》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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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之外,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自然人设立遗嘱不需征得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的同意,只要本人通过一定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根据本人的意愿,还可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

②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

遗嘱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是自然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所作的处分,它可以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必须由遗嘱人本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而不能代理。

简单概括,法定就是被继承人无遗嘱时,按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按照遗嘱所述,想给谁,谁就能继承。

综上,遗嘱比法律继承更具效力,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必须按照遗嘱来走。没有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继承顺序继承。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继承具有2个法律特征,是单方法律行为且由本人独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