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诉讼费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对2022年立案案件初步筛查,发现部分案件存在结案未退付情况。依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规定,现对此部分案件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时间及案件明细

时间:法定工作日

02

申请退费需提供的材料

(一)自然人退费:缴费票据原件(红联)、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已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收款账户信息。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缴费票据原件(红联)、盖红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已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收款账户信息。

诉讼费除特殊情况,原则上只能依据票据“付款人”一栏名字退付,不予退付其他人账号,如有特殊情况的,请拨打0730-7662338咨询确认具体事宜。

03

办理诉讼费退费的流程

现场办理:申请人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按照传票上的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明确可办理具体时间后携带材料到法院,再联系书记员办理相关事宜。

邮寄办理:申请人难以到场办理的,请提前与法官、书记员沟通具体事宜后邮寄办理。

申请人如有其他疑问的,可拨打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30-7668830)咨询,也可到现场直接咨询。

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供稿|综合办公室

编辑|黄湘宜

初审|余翔

审核|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