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违法乱纪,被当地警方逮捕、被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决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舆论大哗。为此,很多有识之士再次呼吁,让司法独立,不再受制于权力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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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本人强烈反对。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司法独立可能更是普通民众的灾难,也是对执法者生命安全的漠视。我们用一些事例来说明吧。

1、南京市法官王浩当年判决彭宇败诉时,掷地有声:不是彭宇你撞的人,凭什么你要扶。于是判决彭宇败诉,赔偿老太太。王浩的有罪推定,毁掉了人们的见义勇为,毁掉了古道热肠。也终结了中华民族5000年来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2、海南法官张家慧非法收受37人的贿赂,其中包括官员和18个律师。律师还行贿法官,可见官司输赢,全在法官。张家慧“多样而粗暴干预司法。”不顾法律明文规定和基本事实,给钱就打招呼,指使、授意他人作枉法裁判,大搞“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破坏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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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禁止非消费者起诉制假贩假者,说是浪费司法资源。让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在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泛滥成灾,持续几十年祸害十几亿老百姓。最高法实际上成为制假贩假者的保护伞。

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立案条件,一个法官一个样。2018年的12月份,第一次去立案。不知道流程,先后去了6次,最终立上了案。2020年1月份,还是那个案子,拿上原来的材料,年轻法官说缺少证明人材料。写好证明,年轻女法官说,证明人没有按手印。还说,必须要两个证明人。再去,一年轻法官磨蹭半个多小时后说,缺少证明人的身份证。四个法官,四个标准!在金水区法院立个案,真难啊!显然,这个法院根本就没有什么立案标准。能不能立案,完全是看法官个人当时的心情。

5、还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个法官判案,让赢了官司的起诉者,强烈不满。先后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上访投诉。最后,又以网上实名举报,胁迫判案法官。该法官自掏腰包7000元,弥补起诉者的经济损失,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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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赵卫东知法犯法,袒护黑恶势力,胡乱判案。自媒体作者批评奸商荣盛房地产发展公司的劣迹和罪行,本来是正常的舆论监督,赵卫东却两次判决该作者败诉。要求该作者对奸商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还强行冻结了该作者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在案件终结执行以后,近两个月还不予解冻。

大家可以想想,如果让司法独立,没有了羁绊,这些法官以及司法人员,是不是更加肆无忌惮,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之前,S警察、S法官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司法独立,这些执法者会不会更加为所欲为,制造更多的冤假错案。到时候,那些被逼疯的底层民众,走投无路、孤注一掷,怒S警察、S法官的事情,可能会更多。

为了保护法官和警官的生命安全,司法独立,还是暂缓执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