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下旬,一场冷空气让地处海边的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显得格外的寒冷。比天气更冷的,是拱屿村二十多户无家可归村民的心。

自从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住宅在2021年10月25日被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政府违法强拆后,他们就过上了颠簸流离的生活。虽然2022年底,他们拿到了法院行政诉讼的胜诉判决书,但政府违法强拆造成的后果已经无法更改。

这些村民有的因强拆失去了家庭,有的因强拆罹患精神障碍,大家因强拆都背上了巨额的债务……他们的期盼迫切而朴素,就是实现人生的最大愿望——“居者有其屋”。然而这样的普通民生诉求对于目前的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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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漳湾镇村民孙克用、雷碧花、黄秀姬、孙桂兰、陈细金、孙立光、孙作恩、孙则文、孙作武、杨学坤在漳湾镇政府门口进行申诉,恳请政府解决赔偿和安置问题。

在农村房屋存在普遍手续不全的现象,这些并不是村民所能够克服和解决的。然而,地方政府以农村自建房手续不全为由进行强拆房屋。由于农村发展程度缓慢及行政管理存在差异等实际情况,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普遍存在着只有部分建设手续甚至完全缺乏审批手续的情况,这是一种客观现实,并非广大村民所能够克服和解决的。

作为底层老百姓,其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管理现状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没及时审批造成的。蕉城区政府为了加快征地工作强制拆除村民手续不全的房屋,这明显属于滥用职权和行政行为违法。

近日,多位村民向媒体记者证实,2021年10月25日,在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党委书记石信妙带队组织执法人员和四部大型挖掘机,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情况下强拆几十户村民的自建房。对此,福安市人民法院判决漳湾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两年多过去了,户主虽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他们呼吁相关上级部门,对漳湾镇政府的违法行为予以追责,并渴望尽快依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款。

对此,记者对涉及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林家池村、郑岐村和石后乡石厝村南洋新村等多处遭强拆村庄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村民的建房地均为1986年各村生产队分给每户仅有的一块宅基地,而且也是老百姓唯一的住房。

漳湾镇拱屿村村民孙立光:近900平方米自建房被违法强拆

房主之一孙立光告诉记者,这座自建房位于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村委路18号斜后的房屋,约于2020年12月18日建成并入住使用,是一座建筑面积近900平方米的七层楼,住宅主人为孙则贡、孙则贺、孙立光3户。

2021年10月25日下午,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该栋房屋。

孙立光一家和85岁高龄妈妈同住孙厝街井兜一弄6号,老宅泥土墙四面透风,家徒四壁,每逢刮风下雨,屋内漏水严重,已经无法住人。其爷爷孙圣传是位革命烈士,祖先在1932年参加革命后来壮烈牺牲了。可是先祖的拼命和革命精神也给不了孙辈的正常生活。正是因为漳湾镇政府的恶意强拆,导致孙立光全家一夜之间又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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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孙则贡、孙则贺、孙立光3户合建的7层自建房强拆前后对比照片

“我们这样完整的家庭,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后二个小家庭身背重债。没有房子住,更看不到光明和希望。小夫妻因没了房子压力大经常吵架导致家庭不和谐。”孙作恩痛哭说道,正是因为自建房被拆除了,迫使他两个儿子孙则贡、孙则贺二个小家庭支离破碎,各自流落异乡,二个儿子留下二个幼小和上小学的孙子跟着年过花甲的爷爷奶奶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苦不堪言。

孙作恩强调,这是两个孩子二个家庭唯一的住房,当初谈到强拆时,漳湾镇政府并未拿出所谓“中心城区”规划的相关批文和拆除文件。自建房被拆后,多数户主至今仍处于无房可居的困境。蕉城区漳湾镇政府的强拆,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财产和居住权益。

  福安市法院判决:蕉城区漳湾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8月,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孙则贡、孙则贺、孙立光等几十户村民诉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2022年12月22日,福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5日强制拆除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村委路18号斜后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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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福安市人民法院判决:漳湾镇人民政府强拆属“行政行为违法”

据记者了解,漳湾镇政府并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孙则贡、孙则贺、孙立光3户提出了包括违法强拆造成财物损失以及赔偿费利息等诉求,加上房产的评估价值等,要求镇政府赔偿数百万的经济损失。多数户主表示,虽多次交涉,但漳湾镇至今仍未按照强拆提出的金额及相关方案给涉案的村民进行赔偿。

蕉城区多户村民自建房遭违法强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由于26年来政府没有审批的原因,大家都这么盖起来的,之前建设起来的都没有拆除,村民们都搬进新房住。” 拱屿村6组村民孙则文说,他们三兄弟和老爸孙克品一家三代十几口人挤在几十平米的瓦片房内,无法居住那么多人。且兄弟几个名下无任何房产,在外流浪二十几年,更无能力购买昂贵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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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孙作武、孙则文、孙则清三兄弟自建房变成一片废墟。

在无法得到政府正常审批的情况下,孙作武、孙则文、孙则清三兄弟,把仅有的一点征地补偿款全垫上以外,三兄弟为此还四处借钱,为此还欠了巨额,再加上孙则文的大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几次手术下来不但掏空家里全部积蓄,还欠下一大笔外债。他们三兄弟和其他几十户村民多次找拆除机关进行索赔,漳湾镇政府却置之不理。

“我们都是为了自己居住和方便照顾老人,并不是为了出租营利。”孙桂英、孙瑞洪姐弟的想法和遭遇和孙则文兄弟基本相似。

孙瑞汉、孙瑞洪、孙桂英、孙桂兰兄弟姐妹为了更好照顾年迈的老母亲和七十多岁的叔叔多次申请盖房无法获得审批,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老家一块宅基地上雇人打基桩盖了一栋自建房,三楼特意装修一下给妈妈居住,其他的四兄弟姐妹和叔叔孙立浜一人分一层用来住,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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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孙瑞汉、孙瑞洪、孙桂英、孙桂兰、孙立浜5户老宅倒了自建房也被拆损失惨重。

“村民因住房困难选择自建房,也是被逼无奈。政府既然不审批,执法就要做到一碗水端平。最后的结果呢?少数人自建房被打趴了,而其他人的自建房至今仍屹立不倒。”拱屿村村民孙桂添、陈细金夫妻介绍,他们一家和76岁大哥孙桂群、71岁嫂嫂刘品庚两户蜗居在祖上留下的几间瓦房里。

随着人口的增长,小孩如今长大成人要结婚,老宅也住不下几十口人,一家人为此急得团团转。陈细金介绍,他们和大伯一家辛苦一辈子,为了盖座房子,只好顶着种种压力,举家向亲戚朋友借款来建房。老公孙桂添因不堪压力重负,先后两次做了开颅手术,开销花费几十万。

自从孙桂添丧失劳动能力后只能在家休养,全家人至今负债累累、苦不堪言,多次找到漳湾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信访,负责带头强拆的镇政府领导高高在上、坐视不理,房子被强拆后官司也打赢了,赔偿和安置却迟迟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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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细金站在被强拆的自建房前面,诉说着当时政府强拆的惨状。

家住拱屿村4组的孙德生位于孙厝街井兜一弄的老宅墙上裂缝宽度达到了十厘米、长度超过两米,时刻面临着倒塌的危险。住危房实在危险,多次上报审批无结果之下,孙德生只好和姐夫林廷洲一起商量,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

没想到,2021年10月25日傍晚,执法队伍乘天黑之际连夜用钩机把他们合建房一二层的梁柱钩掉,导致整座房子倾斜倒在邻居房子上,随时倒塌下来。由于当时孙德生外出务工不在现场,妹妹孙云玢到现场还没开口说话,就被现场穿制服的七八个安保人员按在墙角打,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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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生在祖宅外墙裂缝处丈量,站在被破坏性拆除而倾倒的自建房前哭泣。

老宅位于孙厝街井兜路2号的孙克用、雷碧花夫妻俩的屋顶几乎没有完整的瓦片,倒塌下来横七竖八的残垣断壁和瓦片角,一阵狂风暴雨后,随时都会砸中屋檐下通行的老人。

为了两位老人的安全着想,两个孝顺的儿子、儿媳妇就在附近的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楼,并对自建房二楼进行了装修分割两套间,一套给两位老人居住,一套准备给二儿媳妇生孩子坐月子精心调养。没想到的是,两位老人憧憬着晚年安居乐业和快乐养老变成泡沫,一瞬间整栋自建房化为乌有。

为此,孙克用、雷碧花夫妻俩至今仍落下80多万元欠款,雷碧花老人因为政府野蛮强拆带来巨大的伤害和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导致后来精神失常、目前靠药物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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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建房被拆后,孙克用雷碧花夫妻俩欠巨额。

采访中,拱屿村不少村民表示,既然拆违的口号是恢复耕地,那么复耕复绿拆除占用耕地的所有违法建筑为什么只拆张三不拆李四?这到底隐藏多少黑暗与不公?拆除了的房子就这样堆在原地,又如何能复耕?

镇政府一边打着复耕的口号拆村民的唯一住所,一边又侵占耕地修路为开发商服务,政府该有的诚信与公平又何在?

据村民们不完全统计,2020年度整个漳湾镇含加层和新增的自建房有800多幢,列入2021年10月第一批拆除的名单有56幢,而实际仅拆26幢楼房(其中,拱屿村9幢合计10000平方米自建房全被强拆),剩余30幢自建房至今仍原封不动。随后公布的第二批、第三批百户名单至今没任何动静。对于漳湾镇政府的选择性执法应该问责,到底谁来监督政府的违法行为?

记者调查:强拆并非个例,蕉城区多个乡镇村民无房可住

位于漳湾镇汤湾村林家池自然村的林庚景、林庚叨两兄弟的房子,在这次政府拆除之中也给彻底给整垮了。林庚景、林庚叨两兄弟为人本分,靠打零工为生。由于俩兄弟住的是七十年代祖辈盖起来的单层瓦片房,门梁已经破旧不堪,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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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庚景林庚叨两兄弟自建房被拆,老母亲彭贵金只能暂借民房过渡。

两兄弟好不容易筹借到钱在自家宅基地上盖起一栋4层自建房,一层简易装修供71岁老母亲彭贵金居住。政府多次派工作人员前来承诺并表示,只是楼板钻几个洞而已不会破坏性拆除,他们信以为然外出打工的情况下,被政府派人明目张胆强拆了,损失惨重。

据林庚景、林庚叨两兄弟所知,整个汤湾村唯独仅拆除他们一处自建房,对于政府的选择性执法和工作人员的忽悠手段他们很后怕。

位于漳湾镇郑岐村村道水泥路边的一处被强制拆除的废墟上,29岁的郑岐村村民杨学坤站在水泥墩上目光呆滞,欲哭无泪。“我们早盖的自建房反而被政府组织人员无端强制拆除,后面在路边跟风抢建的二层水泥房还继续装修出租,这是什么道理?”杨学坤哭诉地说,他们是2020年建设完工并花了不少钱装修的,当年年底就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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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杨学坤的自建房没了,至今杨学坤和31岁的哥哥相依为命。

2021年10月26日被漳湾镇政府强制拆除,至今什么补偿也没着落。由于房子被拆除了,杨学坤和31岁的哥哥、父母亲相依为命,唯一的住房被拆除了,目前兄弟俩租房艰难维生,至今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同样因被拆除唯一家族祖宅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还有位于蕉城区石后乡石厝村室头17号的黄德祥、陈兴平夫妇。“未经我们同意祖宅被石后乡和石厝村委会拆除并直接收回宅基地,至今没有妥善安置。”而将黄德祥祖宅基地变更为耕地,迫使黄德祥家庭破碎,无处安身,过上 以“天为被、地为床 ” 的流浪生活。

因父母年迈,母亲患白血病,父亲生活不能自理,孩子尚小,甚至连祖先牌位无处安放的严重后果,夫妻俩原本依靠打零工为生,艰难度日。为解决居住问题,多年报批宅基地建房而相关部门一直拖延甚至拒绝审批,黄德祥被逼无奈下,在南洋新村1号房屋背后早年分给自家的宅基地上修建一栋三层楼,惨遭石后乡政府强拆。黄德祥已结婚生子并已分户,符合“一户一宅”国家政策。

“我家被强拆后,其他村民还在耕地上继续建房,石后乡党委书记张玮、乡长陈玉明带领30余人到达施工现场发现村民正在灌水泥,张玮、陈玉明已下达拆除公告,为何至今仍屹立不倒,只是楼板钻个洞,做个样子,之后又叫村民继续建,这明显是袒护和包庇关系户。”

陈兴平告诉记者,施工期间,根本没看到政府工作人员的人影,等到他们三层楼竣工后,也就是2021年11月中旬,蕉城区石后乡政府组织人员突然送来一纸《责令停止违法违章建设通知书》随后一个星期后就强拆了,根本没有给当事人申诉和复议的时间。石后乡同时建设几十座新房,唯独拆除黄德祥唯一住房,这难道就是政府所谓的“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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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石后乡石厝村黄德祥、陈兴平老房子和新房子均被拆除了。

拆除建筑物,实体和程序必须合法,必须杜绝违法强拆

通过记者的调查采访,以及根据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汤湾村、郑岐村以及石后乡石厝村村民们提供的多份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经过开庭审理,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和石后乡政府强拆行为均属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应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紧急情况的除外。” 本案中,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和石后乡政府虽将村民自建房认定为违建,并作出《公告》,但是在公告张贴一星期后就实施了强拆,该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鉴于已经拆除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因此须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乡)镇政府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伴随着在全国掀起的“拆迁热”,越来越多的拆迁问题逐渐暴露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下。以“黑拆迁”为典型的违法拆迁,严重影响着社会公民的生活,用“颠沛流离”、“流离失所”来形容遭遇“黑拆迁”“暴力拆迁”的被拆迁户的生活一点也不夸张。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心酸画面,无非是在拆迁主体、拆迁程序上出了问题,到底谁可以拆除违建,强拆违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遵循什么程序,法律也都做了详细规定。

因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和石后乡政府的违法强拆,让自建房的百姓流离失所一夜返贫,政府却迟迟未赔偿。对此事,媒体将继续关注。(朱明德 李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