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一大型犬咬伤2岁半女童事件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洛阳市对于家庭养犬有哪些规定?

犬伤人,饲养者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看吧!

宠物犬咬伤人
饲养者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西工区王城路一小区居民牵着自己饲养的泰迪犬回家,经过小区门口时,遇到小区一名牵着柯基犬的小朋友。

柯基犬见到泰迪犬后开始冲着泰迪犬吠叫、转圈。小朋友欲将柯基犬抱起,在控制过程中,柯基犬挣脱绳套扑向泰迪犬。双方把两只狗分开后,柯基犬饲养者发现自己右小腿后部有被狗咬伤形成的两个圆形伤口,遂找到小朋友的母亲讨要说法,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朋友的母亲赔偿伤者医疗费及交通费共计2200余元。

另外,宜阳县人民法院也曾审理一起狗咬死大鹅的案件。宜阳县一村民养了许多鹅,在赶着鹅放养时,被邻居家的土狗咬死了数十只。法院审理后判决,狗的主人赔偿养鹅人经济损失7500元。

烈性犬伤人
犬主人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章,明确了饲养动物造成损害时的责任划分以及相关规定,从法治层面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宠物犬咬伤人,受害者可要求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整形费等民事赔偿。如果饲养者饲养的是烈性犬,未尽到看管的责任和义务,发生类似崇州女童被犬咬伤的情况,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将承担刑事责任。

每一户居民限养一只犬

今年1月1日,《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根据该管理条例,我市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重点管理区内,每一户居民限养一只犬。

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妥善处理。鼓励养犬人对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销售、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另外,在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规定,其中——

●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1.5米的犬链牵引犬只;

●为犬只系带犬牌,并避开人群出行高峰时段,主动避让他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有效控制犬只吠叫、追咬,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贴身约束等措施,或者主动避让他人;

●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网约车)的,须征得驾驶员以及同乘人员的同意;

●遛犬时应当即时清除犬只粪便,不得放任犬只在楼道、电梯等区域便溺;

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管理条例指出,重点管理区为市、县、区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这些犬只禁售、禁养

今年8月,洛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销售、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品种和标准》的公告,明确了具体禁止销售、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品种和标准。

●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禁售、禁养的烈性犬种类

藏獒、牛头梗、秋田犬、德国牧羊犬、比特犬、阿富汗猎犬、土佐犬、高加索牧羊犬、中亚牧羊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威玛犬、美国斯塔福梗、法国斗牛犬、纽波利顿犬、俄罗斯牧羊犬、马士提夫獒犬、卡斯罗犬、杜宾犬、拳狮犬、波音达猎犬、中华田园犬、川东猎犬、凯丽蓝梗、马里努阿犬、爱尔兰猎狼犬、巴西菲勒犬、格力犬、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猎鹿犬、可蒙犬、法兰德斯牧牛犬、澳洲牧羊犬、伯德梗、边境梗、狼青犬、昆明犬、荷兰毛狮犬等40个犬种,以及具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和具有攻击性的其他犬种。

●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禁售、禁养的大型犬种类

大丹犬、寻血猎犬、雪达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伯恩山犬、古代牧羊犬、大麦町犬、猎狐犬等10种大型犬。

●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禁售、禁养的其他大型犬只体高标准

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到地面的距离)。

在以上禁养的犬种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种除外。

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销售、饲养禁养犬只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快让更多的朋友知道吧!

(老贾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