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疫情期间,为增强市场经济活力,各地推出不同形式的电子消费券,用以释放消费潜力,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和商家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洞头有人因为消费券套现骗取政府消费补贴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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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消费券套现骗取政府消费补贴,洞头一人被查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1日-3月2日期间,黄某伙同郭某某在无真实交易发生的情况下,先后在郭某某经营的渔宴农家乐处套现多笔“温享新消费”消费券,累计套现金额21300元。黄某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获利一千余元。案发后,黄某已于2023年2月11日主动投案,并退赔违法所得。2023年5月19日,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对黄某作不起诉决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由于被处罚人处罚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不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从行政处罚信息中可以看到,这次套现的消费券为去年2月份发放的温享新消费”消费券

此前,洞头就有一批人因为非法套现消费券被查(此前消息:)。

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合理使用消费券,不得通过转让、套现等形式牟利。相关平台要不断升级更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风险防控手段,加强对申领消费券的人员、实施消费券抵扣的商家的信用监管,尽量避免以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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