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提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而不是5千元,然后就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不成熟。

我认为5千起征点与1万起征点,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差几百块,怎么不成熟?

上世纪八十年代个税起征点是800元,那时的平均月工资是40块,个税起征点是平均月工资的20倍,个税调节的是真正的高收入群体。

而现在上海、深圳的平均月工资也才五六千,个税起征点与平均工资持平,失去调节作用。

月薪1万元,扣掉生活费,房贷,几乎没有剩余,要想有剩余,也得省吃俭用,我认为个税起征点1万都低了,应该提高到5万以上,只有这样个税才有意义,才有调节作用。

如果个税起征点从5千提高到1万,工薪阶层每个月能多收入几百块,他们多半会将这笔钱用来消费,改善生活,或者给孩子买衣服,买鞋,或者给孩子报一个辅导班、培训班,消费能刺激经济增长。

对工薪阶层来讲,一个月多收入,少收入几百块钱对生活的影响很大,而对富人来讲,一个月多收入,少收入几百块钱,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每个月的消费基本都是固定的。

有人身家几百亿,几千亿,有人月薪一、二千,先富的要多帮帮后富的,不能什么都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董明珠替穷人和低收入者仗义执言,给董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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