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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近日起草了《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联动条件中气源变动幅度修改为4%。受市场价格影响,目前佛山市气源价格相较2019年已大幅上涨,结合佛山市实际,为合理疏导气源价格,拟将联动幅度修改为4%,联动金额与之前基本保持一致。同时,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等,对联动公式进行修改完善。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