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等7名原告诉被告孔某、上海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系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叙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作为支持起诉人提起的四川省首例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自2021年起,叙永县某小区居民便在被告旗下云智充智能充电生活平台APP上充值费用,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消费后进行充电。这一系统的引入,极大地便利了居民的生活,但随之而来的,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经历。原告黄某及其他居民在按规定通过平台充值后,却在某日意外收到服务终止的通知,而充电桩依旧屹立不变,剩余的充值款项也迟迟未能退还。
该充电桩属于被告所有,被告孔某是被告上海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地区的合伙人,原告黄某等人在云智充智能充电生活平台APP充值后,后期平台通知不能继续提供服务,原告便在平台APP上申请退还剩余充值款项,平台未就剩余金额全额退还,原告黄某等人便向叙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后经叙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双方对退还费用的金额存在争议,导致调解失败。
支持起诉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多元化解,2024年10月22日,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叙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为黄某等7名原告委托消费维权公益律师,支持消费者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合理解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孔某是被告上海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地区的合伙人,根据合作协议应当履行责任,消费者充值未享受到充电桩使用的权利,消费者要求退款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当日,经法官主持调解并释明法律关系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消费者在智能充电生活平台充值本金。
来 源|立案庭
编 辑|小 獬
责 编|杨 丹
审 签|李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