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

“能在申请执行后7天就拿到全部赔偿款,案件执行速度之快超出我们的预料,困扰企业一年多的纠纷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感谢法院,给你们点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9日上午刚上班,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行三人便来到诉讼服务大厅,给宜城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书有“为企解忧 高效执行”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赞许。

案情简介

原告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某快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广东某快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物损失 162.5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损失以货物损失162.5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因广东某快运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9月18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

因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案件进入执行指挥中心的首轮网络查控时即被标注为涉企案件重点关注。在网络查控信息反馈后,分管指挥中心工作的执行局副局长谢丽对被执行企业的全部银行账号进行了财产分析,通过多账号比对发现,多个账号虽然显示有钱,但先后已被数家法院冻结,且每家法院冻结标的均在百万元以上,本案冻结必须轮候等待,且等待周期会很长。

自今年4月以来,宜城法院执行局全面推行“繁简分流”执行办案模式,执行指挥中心作为每起案件的财产查控源头,精准“过滤”出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资金案件,主动“呼叫”有给付意愿的被执行人,力争在案件分流到执行团队前的有限时间内实现快执快结案件量最大化。

了解到广东某快运有限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目前运营状态不错,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迅速执行到位回笼企业资金,冻结措施完成后,谢局长拨通了被执行企业的电话,几经周转联系上了被执行企业的法务部门负责人。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企业表示可以付款,但对执行标的额存在异议,需要执行法院进行协调。

案件标的大,且事关双方企业利益,谢局长当即采取电话、短信、微信多种沟通模式,组织双方对标的额进行核算,并在确定数额后短信提醒被执行人加快付款进度。9月23日,该案全部执行款进入法院案款专户。9月24日,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领款手续后,通过执行局开设的涉企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当天就领到了全部执行款164.76万元。至此,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7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办好“小”案件,优化“大”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营商环境的优化。下一步,宜城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用优质的司法服务,灵活的工作方法,有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宜城法院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