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因财产损害赔偿引发的纠纷在法院、司法和村委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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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奉某安与被告奉某英系母子关系,与被告奉某波系同母异父兄弟关系。原告诉称二被告趁其外出之际将其辛苦种植的辣椒扯死,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损失。被告辩称该土地是被告奉某英的,原告非法在上面种植,之前还破坏被告在该土地上种植的药材,故被告不愿意赔偿原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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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立案法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有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为妥善解决纠纷,主办法官邀请法院特邀调解员、东山瑶族乡司法所干警以及当地村委干部一起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村委干部则利用对当地情况的熟稔和在村民中的威望,深入了解双方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为解决纠纷寻找最佳切入点。司法所干警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沟通协调,以耐心和智慧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法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对纠纷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经多次调解、劝说,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开始理性看待问题,最终达成互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一致意见,矛盾就此化解。

此起矛盾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多部门联动在化解基层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全州法院将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运用,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胡娟 罗玉荣

编辑:潘子妍

初审:昌婵

审订:秦洁

审核:唐耀君
审批:蒋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