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来讲《楞严经》,前面佛就把妙明真心“非和合”讲清楚了,然后阿难又认为是非不和合。

所以接着就是讲“非不和合”,结合起来讲的还是:“非法,非非法,是一切佛法”。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译文」阿难对佛陀言:“世尊,如我思维,这个本妙觉明的见精,与诸缘尘相,以及心念思虑相,是非和合的关系。”

佛陀回答说:“你现今又说是非和合的。那么我再问你,这个见精是非和合的话,是非与明和?还是非与暗和?是非与通和?还是非与塞和?”

「解读」所谓非和合,就是离一切诸缘,不因诸缘假和合而有,原本就是,不生不灭,是无生的,不是假和合而生,所以这是本体。

然后“非不和合”,就是虽然本体离一切诸缘,但还有妙用,从而假和合而生万物,这就是无不生,所以虽然不离诸缘,但又未尝离诸缘。

此不即不离,便是觉性实相,无生无不生。非和合,非不和合。非法,非非法,都是一个意思。

前面佛通过假设是和合的情况,但是假设不能成立,所以就得出了“非和合”的结论。

然后阿难见和合说不通,就认为是不和合,接着佛便进一步推翻他的认知,从而得出“非不和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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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译文」佛继续说:“若见精非与明和,则见精和光明相就会有泾渭分明的边际线。你仔细观察:何处是光明相?何处是见精?对于见精和光明相,它们各自以什么作为他们的边界特征?

阿难,如果光明这边没有见精,则它与见精两不相及,自然也不知道光明在哪里,还怎么谈得上边际呢?那暗与通、以及诸群塞,亦是同样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