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处处都是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网友咨询:

违约的一方能否通过发送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代海燕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但并不是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以通知的形式要求对方解除合同。使用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行使的权利,而作为违约方,并不享有上述单方通知解除权,应当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解除案涉合同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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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海燕律师补充:

合同违约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1、客观上出现合同僵局。合同僵局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达成新的协议,从而陷入一种无法解决问题的状态。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2、主观上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背诚信原则。

3、在程序方面,法院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代海燕律师

1980年8月25日生,学历本科,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302201311623143 执业年限 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