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处处都是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网友咨询:

单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何才能发生效力?

肖龙章律师解答: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方只能是守约方,而作为违约方并不享有这一权利。

2、当事人根据规定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或者法定解除条件。

3、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对方可以提出异议。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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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龙章律师补充: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肖龙章律师

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毕业于吉林大学汽车工程系,理工科背景。擅长并深耕于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诉讼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