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管理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管理标准》),从完善接种单位管理机制、优化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强化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全流程应用、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水平,实行预防接种门诊“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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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标准》,接种单位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常规预防接种站、产科预防接种室、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临时接种点等6种类型。一家接种单位可下设一种类型或多种类型预防接种门诊。

《管理标准》要求,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所符合条件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完善城区20分钟、农村30分钟“预防接种服务圈”;常规预防接种站可设置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湖区、海岛和服务半径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地区,预防接种站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每个县(市、区)根据辖区工作需要和服务需求至少设置1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开诊时间不少于3天,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个县(市、区)和设区市的城区应至少设置1处能24小时接诊,并能够处置严重、复杂的Ⅲ级暴露伤口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临时接种点接种人员应为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

《管理标准》要求,应按照统一编号、统一命名、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信息公示和预约、统一知情同意等7方面实行预防接种门诊“七统一”管理。常规预防接种门诊(站)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应在“爱山东”APP(小程序)“疫苗接种”开通预约服务。

为实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管理标准》明确,接种单位要规范使用疫苗管理、冷链监测、接种服务、疫苗全程追溯等子系统,严格实行扫码接种,准确记录预防接种信息,安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大众新闻记者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