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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地理,历史人文都能聊得来,明星八卦,科技艺术也能扯几句!本人内容均为原创,请勿盗用,必追责!

  • 广东韶关一位水果摊主经营时,因为要去接一下俩孩子,所以只能空着店就走了,可是回来却发现放在门口的几筐水果不见了,起初,女摊主以为是有人趁着自己不在偷偷搬走了,于是女摊主找出监控准备报警,可是查了监控才发现,搬走水果的人身份让人意外。
    刘女士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水果店,售卖时令水果,由于水果的保质期短,所以,刘女士的损耗也是比较大。 事发当天上午9点多的时候,刘女士因为要去接一下孩子,由于这个点买水果的人很少,所以,刘女士决定空着店去,想着反正店里有监控,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接完孩子回来后,刘女士发现门口放置的几箱水果不翼而飞,起初刘女士以为有人偷走了,随即便调取了监控,原来,当自己离开没多久,一辆皮卡车缓慢走了过来,从车上下来几名身穿执法衣服的男子。 随即,这些男子来到店门口,将这些水果全部搬上了车子,一共是搬走了4箱水果。 对此,刘女士质疑称,自己不在店时,城管就可以以出店经营为由将水果搬走吗?而且,自己摆放的水果,都在滴水沿下,距离人行道还有一个台阶,视频中,执法队员明显是下了台阶搬走了水果,所以,自己不属于占道经营。 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正在整治六乱,每天都会有执法队员向店主劝导,关于是否出示执法证、收缴凭据,粗暴将水果扔上车等问题,会协调执法队回应。 有人说,直接报警吧,这和抢没什么区别了。还有人说,这样丢水果,水果都丢烂了根本没办法再买或者是吃了。 也有人说,其实商贩占道经营就应该整治,要不然行人往哪里走,难道要走行车道吗,这太危险了,好比有些汽车停在人行道上一样,就应该直接拖走。 实际上,执法队员搬走水果的行为,并不算是罚没,而只能是一种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场所、设施或财物进行查封或扣押,但查封、扣押的期限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三十日。在情况复杂且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三十日。这一规定确保了城管在暂扣物品时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处理。 既然是暂扣,那么就必须履行相关的程序,即在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的类似暂扣清单,说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 本案中,执法队员显然没有做到,因此,该执法行为属于程序违法,理应确认违法或者是撤销。 不仅如此,由于暂扣的是水果,所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考虑到是生鲜容易腐烂的水果,所以,执法部门可以将其及时变卖留取变卖款,如果因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了这些水果腐烂,那么,执法部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这些执法队员,本身没有执法资格,甚至说并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搬走水果的行为,是存在构成盗窃可能的,那么作为摊主,选择报警也是一种办法。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多地官宣“取消公摊”,明年有望全面实行。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1.房子单价大概率会变高,羊毛出在羊身上,取消公摊,钱会给你算在套内,公摊地方的质量可能会下降。 2.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会调整。以前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是按建筑面积收,以后可能按使用面积算,长期下来能省不少钱,生活成本会降低。 3.房价会变得更透明。以前房价包含公摊,现在没了公摊,房价是实打实的房子使用面积价格,咱心里能更有数,不用担心被公摊“坑”钱。 4.当然都是理论上的,实际执行起来不知道将会出现什么奇葩的事,但总归是好事。
  • 还好意思上诉,多少家庭永远的痛!【余华英】再次被判处死刑,是对她罪行的应有惩罚,必须体现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正义。
    她的罪行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痛苦和伤害,导致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父母失去希望,家庭破碎。 判处她死刑不仅是对她个人罪行的惩处,也是对社会正义的维护和对受害家庭的慰籍!希望年前就能执行,这也是民心所向!大家觉得呢?
  • 据说“熊猫烧香”的作者现在编制人员
  • 广东一名男子和卖保险的女子在酒店多次发生关系后,又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对方约到家里,将对方抱到房间的床上,没想到,这次卖保险的女子不干了,打电话报警告男子性侵!事后,辩护人称男子拒绝买保险,女方故意报复陷害,但法院不这样看。
    张封驿(化名)是1971年3月3日出生的人,高中文化,户籍地在湖北省荆州市,走南闯北多年,也算见了不少世面。 案发三年多前,张封驿认识了女子夏某,经过交谈后,张封驿得知对方是卖保险的,或许是因为夏某漂亮,张封驿和夏某互换了联系方式。 为了帮助夏某,张封驿帮夏某介绍了几个朋友,让朋友在夏某处购买保险。 至于张封驿自己。 张封驿表示,他和夏某签过一张投保书,也找了保险公司询问,可保险公司说他身体不好,不能投保,所以就没有在夏某处买保险。 张封驿表示,他和夏某后来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两人认识的三年多里,他们到酒店、宾馆开房的次数有十五六次之多。 他记得很清楚,案发当年1月份,两人在汽车站对面的酒店开过一次,3月份,又在某高端酒店开过一次。 1、夏某朋友韩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7月7日早上,夏某约了我下午14时左右,在县里见面谈事情,但她当天爽约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到约定地点。 当天16点左右,夏某给我发了一条微信,叫我救她,我看到后意识到可能出事了,问她在哪,接着夏某给我发了位置,县汽车站附近。 夏某发信息说,张封驿想强奸她,她现在逃出来了,很害怕。 我到了夏某发的位置附近,看到有警察到达现场,然后和夏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认识夏某和张封驿好几年了,大家是朋友关系,案发时的情况我不清楚。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别说韩某不清楚案发时的情况,就算韩某清楚,单凭她的证人证言,也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更无法完成对张封驿的定罪量刑。被害人夏某又是怎么说的呢? 2、夏某陈述: 7月7日这天,张封驿打电话跟我说他儿子要买保险,要我到县城找他。 我到了县城后,张封驿把我带到他家里,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谈论买保险的事情。 聊了一会,张封驿便把伸手了过来,我很生气,站起来对张封驿说放尊重点,不要对我有什么想法。 张封驿退下后,我们又接着聊保险的事情,过了一阵,他又开始动手,看到我发脾气才停止。 让人没想到的是,刚安静了一会,他就直接把我抱起来,扔到他房间的床上,我抓着裙子不给他脱并咬他左臂,一直用手推他,他用左手大力地打了我两巴掌,然后就放弃了…… 3、关于两人情人关系一事,夏某解释说。 我开始做保险业务后,跟张封驿到过县城的酒店,在聊天过程中半推半就跟张封驿发生了关系。 之后张封驿有签过投保书,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就说资金周转不过来,不肯缴纳保险费。 第二次是两个月后,张封驿又联系我,说要办理他本人的保险,因为张封驿是开工厂的,经济能力很强,于是又跟他去县城的酒店。 4、本案除了夏某陈述、夏某朋友证言和张封驿供述外,还有以下证据: 鉴定意见显示,夏某面部及颈部挫伤,所受的损伤为轻微伤。 楼道监控视频显示,15时15分夏某出电梯进入张封驿房间,16时34分夏某离开房间进入电梯。 16时38分,张封驿离开房间进入电梯。 夏某与张封驿叔叔的通话录音,内容大致表示知道对其伤害大,希望对造成的伤害进行补偿。夏某表示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开房记录、通话记录、张封驿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病历等等。 5、法院意见: 第一,张封驿和夏某虽然曾在案前发生过关系,但并不能推断出本次案发期间,夏某系自愿的。 而且夏某也解释了,两次与张封驿发生关系,是希望以此获得保单,但张封驿两次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没有履约支付保险金,导致保单未能签售成功。 当夏某意识到张封驿是想以购买保单为名,诱骗她与其发生关系,便没有再与张封驿联系购买保单,也不愿意再与张封驿发生关系。 综合全案证据来看,张封驿的行为违背了夏某的意志。 第二,虽然张封驿只承认双方因购买保险事宜打了夏某一耳光,但检查结果显示,夏某出现了左下颌部肿胀,右颈部皮下出血的轻微伤情。 再加上夏某离开张封驿房间时神情慌张,夏某身体损伤和衣物损坏,可以印证双方在房间内有过激烈的争执或拉扯! 法院判决,张封驿构成强奸罪,张封驿在夏某反抗后,主动停止了侵害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张封驿有期徒刑1年。
  • 在俄乌冲突中,中国产电动车在俄乌战场杀疯了,因其独特优势在战场上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继大疆之后,爱玛雅迪也被大毛二毛生生干成了军工企业。这电动车是有什么神奇之处吗? 电动两轮车具有“红外隐身”能力,能躲过热像仪的探测,且运行静音、零排放,在战场上不易被发现,适合侦察兵、特种部队执行隐蔽任务。 电动车小巧灵活,能够轻松穿越复杂的战场环境,如狭窄街道、崎岖小路等,可作为快速侦察和突袭的交通工具。 相比传统的军用车辆和装备,电动车价格相对便宜,且维修和保养成本也较低,对于战争资源的消耗较小。还真成了轻步兵的神器。 有消息称俄罗斯摩步旅士兵已装备雅迪电动车,在战场上用于侦察、特种作战及后勤补给等任务。 有视频调侃乌军有“爱玛摩托步兵旅”,虽可能存在夸张成分,但也从侧面反映出电动车在乌军作战中或许也有一定应用。
  • “人不要脸,老天也难管!”黑龙江哈尔滨一名男子花了15万买下的车位,却多次被一辆白色SUV霸占,他告知车主以后不要再停了,但车主却充耳不闻,于是,男子便拿来3个旧轮胎放在车位前,岂料车主把轮胎挪开后照停不误,男子怒了,叫人用焊条把车位焊死,可车主却霸气回应:我占你车位是不对,但可以协商,你圈住我的车子行为违法!
    站在精心挑选并斥资15万购买的车位前,李军眉头紧锁,气上心头,这个车位,本是他生活便利的象征,如今却成了无尽的烦恼。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辆白色SUV说起。 这辆SUV自2024年3月份开始,就像是不请自来的客人,频繁地占据着李军的车位。 刚开始的时候,李军还以为是车主的一时疏忽,便留下了联系方式,并贴心地附上纸条:“此处为我个人车位,若方便,请挪车至其他空位!” 可次日的时候,这辆汽车依然停在这里,至于车上的纸条,早已不翼而飞。 也就是说,车主看到了,但没当回事。 李军很无奈,但汽车上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只能蹲守在这里。 蹲守了两个小时后,终于等来了车主,本想直接挑明,但还是礼貌的说:“你是不是停错车位了?” 没曾想车主一听这话,直接质问道:“你是谁?” 无缘无故停在别人的车位,还问别人是谁,李军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也来了脾气,说这停车位是自己花钱买的,让对方停到别处去。 车主听到后,撇撇嘴开着车走了。 这个时候,李军以为对方不会再停到这里了,可次日下班之后,再次看到了这辆汽车。 李军气炸了,将此事告知了物业,希望物业能够联系到车主,让对方挪车。 可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和车主沟通了好几次,但对方什么都不听,也只能作罢。 既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停这里,那谁都别停了! 李先生这天特意拉来了3个旧轮胎,放到了停车位上,心想着既然停车位上有东西,对方是不是就不会停了? 可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车主不仅把轮胎挪开了,又将车停在了这里。 为了不影响日常出行,李军不得不选择将车停在小区外面,不料回来时,却发现车上贴着一张刺眼的违停罚单,这成为了压垮他耐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凭什么自己买的车位,自己不能停?别人停的这么光明正大? 看着停在自己停车位上的白色SUV,李军怒火中烧。 在3月27日这天,雇来了焊工,带着焊条和工具,将车位的四面全都焊死了,把SUV彻底“囚禁”在了里面。 可没想到当天下午的时候,李军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称车主想让他到停车位前面进行调解。 李军一口拒绝了,说此事不接受调解。 明明之前说了那多次,车主都不听,现在知道调解了,晚了。 况且李军的车位上方,还有个“私家车位,禁止乱停”的牌子,他怀疑对方车主看到了,但依然我行我素。 3月29日,白色SUV车主在物业群发了消息: “我这么占你车位是不对,但咱可以再协商,你现在圈住我的车辆已经超过24小时,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我已经报警,但是你拒绝与我沟通,今天17时,你要是不把它解开的话,我就要给它拆除了,我要把车辆开出来正常使用,如果你想跟我协商,可以给我打电话。” 自己的停车位被别人霸占了,还要自己主动找别人协商? 李军觉得很可笑,也没见过停在别人车位的人,还这么理直气壮的说话,毕竟自始至终,车主都没有道过一句歉。 不过,李军还是给了车主一个机会,提出了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对方向慈善机构捐款5000元;一是公开向自己道歉。 但车主听后,表示都不接受。 见到车主不接受,李军也没有了协商的意思。 3月29日晚上9点,车主自行将焊条拆除,将车子开走了。 李军得知后,和物业一起报了警,对方拆除焊条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但警察没有出警。 律师称,李军发现车位被占后,应首先和车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只有在情况迫急且不能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李军才能寻求自力救济。 但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不能损坏对方的车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湖南益阳一名女子开车不慎落水,71岁的老大爷费劲将她救了上来,两人交谈以后才得知,原来20多年前大爷就在这个池塘中救过女孩一命!时隔多年再次将女孩救起,这得是多强的缘分啊!网友: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唐爷爷,谢谢您,如果不是您,我可能就没命了!”徐灿带着礼物来到唐克明的家中,对他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 原来,就在几天前,徐灿开车不小心落入水中,71岁的唐克明听到呼救之后,跳入池塘中,打破车窗将她救了上来。 因为当时徐灿因为落水受了惊吓,只对老人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被送往医院了,从医院出来之后,徐灿特意打听到了老人的住址,想要上门对老人表示感谢。 来到老人家中,徐灿直接就给老人跪下了,唐克明连忙将徐灿拉起来,让她坐在屋里,就在这时,徐灿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小女孩竟然是自己! 根据照片上的年龄算,应该已经很久远了,徐灿都已经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时候照的了,难道爷爷是自己家里的亲戚? 为了弄清楚情况,徐灿指着这张照片问唐克明:“唐爷爷,这是什么时候拍的啊?” 唐爷爷的目光也随着徐灿看过去,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唐爷爷笑着说道:“这个小女孩和你一样,那都是20年前的事了,当时有一个小女孩落水了,也是我救上来的!” 正在说话的唐爷爷没有注意到,徐灿已经非常激动了,她站起来抱住唐爷爷:“唐爷爷,您救了我两次!” 经过唐克明一说,徐灿想起来了,自己小的时候确实也掉过一次池塘,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徐灿都不记得了。 没想到,20多年后,还能再次见到自己的救命恩人,甚至还又救了自己一命,徐灿激动地表示,唐爷爷就是自己的再生父母! 这么奇妙的缘分,也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有网友表示:二十多年被同一个人从水中救起,真的比自己的爸爸还要爸爸,爸爸只给了你一次生命,而唐爷爷却给了你两次生命,被称为再生父母也是应该的。 也有网友说: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爷已经救人两次了,大爷的福报也会源源不断的,一定无病无灾,长命两百岁! 对此,您怎么看?
  • “白嫖失败反被嫖!”7月29日,山东济宁一名男子去果园,发现有2个大妈拿着水桶,在偷摘他家李子,他没有火冒三丈去抓贼,反而不慌不忙,把称摆出来,伪装成收果商贩,最终2个大妈反倒给了他130元。
    男子的反间计真的很高,既不会发生冲突,也让两个大妈吃了教训,大妈为自己的偷盗行为买了单,双方都不吃亏。 其实像张先生家的果园遭遇的偷盗事件,在农村并不罕见,每年到了果子成熟的时候,果农为了防止果实被偷,不得不日夜守在果园里,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除了李子,西瓜、葡萄等其他农产品也常常被盗。 果农张先生对自家的李子园也是精心呵护,为了防止李子园遭人偷盗,张先生还在自家果园围起了一圈网兜,做了网兜围挡,还在周围种上带刺的花椒树来防范,但是千防夜防,还是没能防住偷窃的行为。 近期张先生的果园频频遭到大妈光顾,但她们不是来买李子,而是来偷李子的,这些大妈利用农忙时节果农无暇顾及的空隙,悄悄的来偷李子,给张先生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面对这样的情况,张先生没有怒气冲冲地去抓贼,而是决定用智慧来化解这个矛盾,他拿来一个电子秤和一块写着价格的牌子,摆出一副收购商的姿态,等着那些大妈们自投罗网。 果然两位大妈一人提着一桶偷来的李子,看到张先生后,以为真的是收李子的,竟然还主动问他:"收不收李子?"张先生微微一笑,大声说:"收,来吧!" 大妈们喜出望外,赶紧把李子递了过去,张先生称了称,报出价格:"10元一斤,你们的李子值260元,"大妈们一听,顿时傻了眼,这价格,比市场价高出好几倍啊! 见大妈们犹豫,张先生又改口说:"算了,看在咱们都是邻里的份上,给你们算5元一斤吧,"大妈听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眼前这个"收购商"就是果园的主人!她们红着脸,尴尬地付了130元钱,临走时还小声说了句"对不起"。 张先生把此事发到了网上,很快引来了网友的评论,有网友说他太过软弱,应该直接报警;也有网友说他这样做太高明,不仅教育了偷李子的人,还挽回了经济损失。 有网友留言说:"张先生用智慧化解了矛盾,给了大妈们一个教训,让她们意识到偷盗行为的错误性。这种方式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也有网友调侃道:两个大妈高兴毁了,偷个李子还有人收,没想到称完却是自己掏腰包付款,大妈肠子都悔青啦,这估计是大妈这辈子吃的最贵的李子啦! 张先生对大家的议论不以为意,他说:"大家都是邻里乡亲,何必伤了和气?只要她们意识到错误,以后不再犯就行了,"正是张先生的这份宽容和大度,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 这给广大农民朋友们敲响了警钟,要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 张先生的做法不仅机智,更展现了他的胸怀和修养,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张先生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内在美。 当地政府也高度重视此事,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为果农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村民要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农村的良好风气。 张先生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在面对矛盾和问题时,我们是选择愤怒对抗,还是用智慧化解?是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还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张先生用自己的行动给出了答案。 农村是一个大家庭,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至关重要,只有每个人都怀着一颗善良、宽容的心,用爱化解恩怨,用智慧处理矛盾,我们的农村才能更加美好,让我们向张先生学习,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让勤劳的果农们安心生产,让农村的明天更加美好。 对此,您怎么看?
  • 还是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死刑!
    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罪有应得,可怜被拐的那些儿童,那些家庭的悲伤,永远难以愈合。
  • 不敢想象这宿舍的味道有多冲
    真的会有这样的宿舍吗?
  • 上海一名男子开上车准备离开小区,结果一醉酒男子上前搭讪,男子见对方拦着不让自己走,随即下去将对方一把推倒在地,随后就将其拖拽到路灯亮的位置后开车离去,谁知醉酒男子却被一司机碾压致死,结果几天后,男子竟然被警方刑拘了。
    男子朱某一天准备开车外出,刚发动起来车子,一名醉酒的男子就走了过来,靠在了车子前方,朱某想着要赶紧离开,于是便让对方离开,没想到醉酒男子却对朱某指指点点。 朱某因为着急离开,于是下车就推了男子一把,男子由于已经醉酒,被推倒后直接晕了过去,想着这里黑灯瞎火的,朱某便将其拖拽到有路灯的路中间,随即上车离开。 结果自己前脚走,后脚戴某就驾驶着一辆车子行驶过来,直接将醉酒男子碾压,最终,醉酒男子因被碾压伤势过重而去世。 事发后,朱某却被警方刑事拘留了,理由是因为拖拽导致了醉酒男子的死亡,但是,朱某对此却认为,自己又没有侵害对方生命,对方是被别人碾压致死,凭什么处理自己,而且,拖到路中间是因为那里亮,方便邻居辨认。 有人说,朱某不冤,朱某和醉酒男子发生争执后,下车推倒对方,对方直接失去了意识,说明推倒这个行为就很严重,肯定伤了对方头了,这个时候故意将对方拖到路上,就是为了造成汽车碾压后逃避责任。 还有人说,有一次我见到醉酒的人,走路摇摇晃晃,看起来很危险,于是就把他扶到路边,并帮着他报了警,直到民警来了之后我才走,想想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是蛮大的。 也有人说,你往路边拖也就算了,你往路中间拖什么意思? 那么,明明是另外一男子戴某碾压的醉酒男子,为何朱某却被刑拘了? 实际上,当朱某将失去意识的醉酒男子拖到路中间,实际上,就可能有车辆行驶过去,会对醉酒男子的生命造成威胁,所以,朱某的行为到底是一种放任还是过失,直接决定了其承担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的责任。 本案中,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朱某下车推了醉酒男子一把,直接导致其摔倒后失去了意识,显然,该行为具有侵害他人身体权的一种故意。 接下来,朱某不应该再将其拖拽到更危险的区域,即路中间了,那么,在刑事层面,这属于一种先行行为,指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使行为人负有防止或者排除这种危险发生的义务。 即,司机下车推对方,又将被害人搬离现场,置被害人于不顾放置在路中间,导致被害人被其他车辆碾压导致了死亡。 朱某在推倒对方后,应当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是其不管不顾,还将被害人搬离现场,使被害人被其他车辆碾压,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那么正是由于司机的搬离现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搬离现场就是先行行为。 由于两人不认识,朱某拖拽的地方也不是偏僻处,目的放在路灯下让其他业主注意,所以,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朱某应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即朱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法院判决朱某有期徒刑3年,对于戴某则另案处理。 一般而言,由于戴某不会意识到路中间躺着一个人,因此,戴某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意外,从而不负刑事责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黑龙江哈尔滨一位业主花15万买了一个车位,可是却发现车位经常被一辆白色的SUV占用,业主拿来3个旧轮胎放在车位上,希望对方知难而退,谁知对方竟然直接把轮胎拿到一边,依然占用车位,接下来业主仅用了一招,对方就乖乖的开走了车子。
    事情发生在了今年的3月底,李先生花了15万买了一个车位,因为自己没有车停,所以,这个车位就一直空着。 也许有车主知道这个车位没有车,于是便将一辆白色的SUV停在了这个车位上,李先生通过对方留下的挪车电话,联系上对方告知这是自己的车位,谁知对方竟然直接质问李先生是谁,气的李先生无奈挂掉了电话。 随后,李先生找来三个废旧轮胎放在车位上,心想这样就没有人再来占车位了吧? 结果,李先生又发现这部白色的车子停在了自己的车位上,三个轮胎被扔在了一边。 这一次,李先生决定不再容忍,直接找来了工人,用围挡将这部车子焊在了车位上,李先生心想,你不是愿意停吗?就在这里永远停着行了。 没想到,车主竟然直接联系上李先生,称如果下午五点之前,不拆除围挡,我就自己拆掉开走车子。 李先生对此根本不予理会,结果,车主真的将李先生的围挡拆掉了,随后把车子开走了。 有人说,人家买的车位,你凭什么停在别人车位上还这么嚣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了。 还有人说,你拆除人家的围挡,就是故意毁坏财物,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李先生也多次告知车主不要停在自己的车位上,奈何车主我行我素,那么,李先生是有权采取私力救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那么,李先生焊车位的行为,本身属于在自己车位上行使权力,任何人也无权干涉,同样,通过这样的方式,扣留对方车辆,也是一种自力救助行为。 而车主采取破坏围挡,开走车辆的行为,其实是属于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李先生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追究对方破坏财物的行为。 不仅如此,由于车主长期霸占他人车位,那么这还是一种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对此,李先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占用期间的租车费。 有人可能不解,又没有租车位,为什么要支付车位费,其实,车主通过占用他人车位的方式,免除了租车位或者买车位的费用,那么,对于车主而言,这就是一种不当得利了,而车位主人当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租金。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太闹心!广西灵山有一个村民时隔10年再次回到老家,当推开老家破旧的木门的时候,却发现两条蛇盘在家里,两条蛇一大一小,小蛇只有几斤重,大蛇足足重达二三十斤,令人望而生畏。
    全家人瞬间被惊呆了,赶紧从邻居家找来钳子,一把把最大的蛇夹住了,小蛇看到大蛇被夹住了,显得很惊慌,不停的挪动身体想溜走。 大家都很担心,这条蛇体型庞大,有可能是保护蛇种,如果把这条蛇打死了,有可能会惹上大麻烦,于是,大家就把这两条大蛇放生了。 看来,在农村一些没人居住的老房子里,很多大蛇都把这些房子当成了蛇窝。 大家看一下,这条大蛇是不是毒蛇?
  • 比抢劫还可恶!湖南邵阳一名男子做手术,手术做到一半时,医生通知家属缴费,说要买一把手术刀,这手术刀是宝石做的,一把价值4100元,家属一看,不交不行,只有乖乖前去缴费,男子出院时发现,手术刀在单据上显示材料费,是门诊缴费,不予报销,还是自费,男子去找医生,医生大怒:就你事多,别人都是这样做的!
    “快拿这个单子去缴费吧,只有缴了费,手术才能继续进行。” 王大妈看到护士从手术室走出来,她的心里非常的焦急。 王大爷在前段时间查出来,肠胃里面长了一个肿瘤,必须要做手术,王大爷的年纪大了,手术肯定会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在手术的这一天,王大妈非常焦急的等在外面,生怕出现一点问题。 当护士走出来要王大妈交钱的时候,王大妈更是没有任何的犹豫,拿着单子就去了交费处。 就在她拿到单子的时候,突然发现上面竟然要交1万多块钱。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交过一定的费用了,可是现在突然多出1万块钱,王大妈还是很疑惑,于是对护士进行了询问。 护士就告诉王大妈,这是一把手术刀的价格。 她说这是一款宝石刀,而且还是进口的,一共需要4000块钱,这个费用是需要家属自己交的。 她说,如果没有这把手术刀,手术就无法进行。 因此,为了让王大爷尽快出来,王大妈没有怀疑,直接带着单子去缴费了。 之后,她带着单据回到了手术室外,王大爷的手术又继续进行了。 那王大爷做完手术进入病房休息之后,王大妈开始照顾着他的生活起居。 在聊天的过程中,王大妈向王大爷抱怨说,他们中间还交了一次费。 王大爷非常的迷惑,因为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到底是什么刀,竟然要交1万块钱。 可是想了又想,王大爷还是没有过多的纠缠。 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老年人,还买了很多医保。国家肯定能报销一部分。 然而,在出院过后,王大爷得到的结果却让他傻了眼。 他的其他医疗费用全部报销了,唯独这一把4000多元的手术刀没有报销成功。 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把手术刀是不属于报销范畴内的,因此他只能自费。 王大爷非常不能理解,如果手术的时候需要用到这把刀,医院就应该提前告诉他。 而不是在他手术做到一半,非用不可的时候,逼他去买。 并且这个手术刀,王大爷从头到尾都没有见过。 这把手术刀自己花4000块钱买了下来,那么,就算自己之后不会再用它,王大爷也觉得,医院应该把这把刀给自己。 可当他再次找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和护士却非常的不耐烦。 说刀是他们自愿买下来的,而且那把手术刀早就丢了,也不可能给他们。 被这样对待之后,王大爷简直出离愤怒了。 他当即联系到了媒体,势必要把这家黑心的医院曝光出去。 看到记者带来的“长枪大炮”时,医院也没有收敛,反而责骂王大爷,嫌他事多。 王大爷非常生气,要求医院把宝石刀的钱退给自己,否则就交出宝石刀。 这个事情也被社会大众所知,大家都认为医院的做法非常的不人道,完全就是趁人之危。 目前已经有相关机构介入调查,关于这个事情,你有怎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 小孩子的快乐就是这么的简单
    事实证明了,有时适当给孩子一些零花钱不是坏事
  • 为什么要给小孩子这么大的压力呢?
    学霸班、火箭班,为什么从小就要给孩子营造优越感呢?
  • 为什么他们全都长得一个样呢?
    是我脸盲吗?怎么看着他们都一个样子呢
  • 温州多家私人影院涉黄!790元套餐舌吻摸隐私部位,更多服务曝出
    8小时前
  • 祝福我吧,我上岸了!
    我居然脱单了,你们敢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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