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和云)10月23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通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通城县大溪水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开展水路巡航巡查,对3处渡口、16艘船舶进行全覆盖核查,重点核验船舶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两项法定制度的落实情况,并逐项检查救生消防器材、航行信号设施的配备与管护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渡船存在安全设施管护不到位等共性问题,同时也存在自用船舶管理不规范等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当场向船主宣讲渡运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船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问题,严格执行船舶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等法定要求。

针对自用船管理短板,工作组现场对接属地乡镇,宣讲《湖北省水路运输条例》,进一步明晰乡镇监管职责,督促属地完善自用船舶台账,推动各类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此次三方联动坚持“巡查管控+隐患整治+现场普法”同步发力,把监管触角延伸到渡口码头、客渡船和自用船舶等关键环节,以“发现一处、规范一处、清零一处”的闭环机制,着力补齐基层水域安全监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