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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物品认领的公告
2026年10月15日,本局组织开展辖区农贸市场肉类食品专项排查行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融安县长安镇东兴路101房屋第四间门面西侧出口猪肉摊位摆放有待售猪肉共计34.12斤,该批猪肉肉皮上均未加盖动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现场检查期间,该摊位经营者已离开现场,无法确认涉案物品所有权人,本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货物所有人或权利人持相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若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则将上述涉案物品视为无主财物,本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钟燕、龚雪英 联系电话:0772-8112630
联系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13号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本条微信为“融安县融媒体中心”出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署名!
值周编辑:滕以洪值班校对:潘 毅
责任编辑:尹 丹责任校对:郑思敏
责任监制:莫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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