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出府时,究竟是姨娘,还是丫鬟?
《红楼梦》原文里,袭人不是被赶出贾府的,而是贾府开恩让袭人嫁给了戏子蒋玉菡。那么她出府的时候,究竟是姨娘还是丫鬟?
这个问题简单,答案也很明确:袭人是以丫鬟的身份离开贾府的,而不是以姨娘的身份。
袭人虽然一度享受着姨娘的待遇,却始终没有取得姨娘的名分。待遇与身份,在贾府这样的世家大族中并不是一回事。
首先,王夫人给袭人的,只是姨娘的待遇,而不是姨娘的身份。
宝玉挨打后,袭人一番话深得王夫人心,王夫人便暗中抬举她:“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去。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
二两银子,是赵姨娘、周姨娘那种侍妾的月例;一吊钱,是伺候妾室的2个小丫头的月钱。赵姨娘和周姨娘都有两个小丫鬟。由于袭人是丫鬟身份,不能使唤小丫鬟,因此王夫人将小丫鬟的月钱给了袭人。
王熙凤当时就问:“既这么样,就开了脸,明放他在屋里岂不好?”王夫人却不肯。理由是:宝玉还小,贾政不许早放人;更要紧的是,袭人若明摆着成了“跟前人”,宝玉便觉得她已是自己人,该劝的不敢劝,反倒纵性。于是王夫人选择“浑着”,等过二三年再说。
王夫人意思很清楚:先按姨娘待,却不直接给名分。
也就是说,在贾府的名义上,袭人仍然是丫头,只不过在月钱上按姨娘的标准领取罢了。更值得注意的是,袭人的这份“姨娘工资”并不是从贾府公账上开支,而是王夫人私下里给她的。
这就说明,袭人的特殊待遇并没有经过贾府正式认可,更没有“过明路”。她本质上仍然是丫鬟,只不过是一个被王夫人看重、暗中抬举的大丫鬟。
其次,真正的姨娘,必须经过正式程序。
像香菱那样,正经八百地摆几桌酒,给她上脸、盘头,明明白白地“过明路”,才算真正取得了姨娘身份。
袭人并没有走这一套程序。没有摆酒,没有上脸,没有盘头,也没有公开确认名分,那么她就不能算真正的姨娘。
正因为如此,鸳鸯才会说出那番话:“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忒乐过了头儿!”鸳鸯的话并非无的放矢,它恰恰说明,在贾府里,丫头们自以为将来能做姨娘,并不等于真能做成姨娘;没有正式名分,一切都有可能落空。
其三,书中的情节也提供了直接佐证。
宝玉离家出走后,薛姨妈曾指出:“惟有这袭人,虽说是算个屋里人,到底他和宝哥儿并没有过明路儿的。”这句话说得很清楚:袭人虽然“算个屋里人”,但到底没有和宝玉“过明路”。
王夫人也认同这一说法,并认为如果留袭人在府中守节,贾政不知内情,必定不会允许。
薛姨妈马上补刀:“姨老爷并不知道袭人的事,想来不过是个丫头,那有留的理呢?”
于是主意定了:叫花家来人,给袭人添嫁妆,配一门正经亲事,打发出去。
由此可见,袭人的身份并没有正式确立。她所谓的“屋里人”,更多是一种含糊的、私下的说法,而不是名正言顺的姨娘身份。
综观全书,袭人始终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她享受着接近姨娘的待遇,却没有姨娘的名分;她被王夫人暗中看重,却没有经过贾府正式的确认;她与宝玉有特殊关系,却始终没有“过明路”。
袭人出府,不是“姨娘被休”,而是“大丫鬟被配人”。
在世家大族里,待遇可以私下给予,名分却必须公开确立;没有名分,所谓“姨娘”就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袭人的结局,正说明在贾府这样的大家族中,即便取得姨娘的待遇,也未必能获得姨娘的身份。
这就像现代职场:领导私下对你说,“我给你组长的薪水,你好好干。”可一旦领导换了,新领导便会说,你只是普通员工,却拿着组长的薪水,不合理,必须降薪。
为什么?
因为没有正式的任职公告,没有任命文件,你名义上根本不是组长。薪水可以私下给,名分却不能私下定;领导口头许诺的待遇,并不等于组织正式确认的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