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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劝导不等于无限纵容,城市治理的温度,必须建立在法治底线之上。近日,珠海金湾通报一起暴力阻碍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一名水果摊贩长期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先后劝离15次,当事人屡教不改,在执法现场推搡工作人员、纠集同行围堵,甚至驾车冲撞现场,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一事件回顾

珠海金湾区三灶镇唐人街市场周边人流密集,该水果摊贩长期驾驶小货车占道售卖西瓜,占用道路空间,阻碍行人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在本次查处之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已先后15次对其开展劝离、普法教育,耐心告知占道经营的危害与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充分整改机会。但摊贩置若罔闻,反复占道经营。

事发当晚,执法人员夜间巡查,再次发现该摊贩占道经营,现场劝导其撤离。当事人拒不配合整改,执法人员依法拟暂扣涉事经营车辆。

就在工作人员准备转移车辆时,该摊贩情绪失控:

✅上前推搡执法人员;

✅当场纠集多名同行摊贩到场围堵,阻挠执法工作开展;

✅不顾现场执法人员、围观群众的人身安全,强行发动货车,驾车冲撞现场。

危急时刻,执法人员果断拔下车钥匙,将当事人带离驾驶室,第一时间报警处置。全程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现场全过程。

二处理结果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该摊贩聚众阻碍、暴力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行政拘留6日;综合执法部门针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深刻认识自身错误,承诺今后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三以案释法:文明执法,绝非无底线包容

很多人认为,城管执法应当包容流动摊贩,照顾小本生意的生计。包容审慎、柔性说理,确实是当下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原则。

本案中,执法人员15次耐心劝导,已经最大限度体现执法温度,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但温度不能突破法度,包容不等于纵容。

占道经营挤占人行通道,容易引发拥堵、事故,损害公共通行利益;而推搡执法人员、聚众围堵、驾车冲撞,已经属于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挑战行政执法权威。

法律科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以驾车冲撞等暴力手段,造成人员受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四城市治理:疏堵结合,方能长效

流动摊贩治理,是城市治理的一道难题。一方面,要体察小微经营者谋生不易,因地制宜设置便民疏导点,做好普法引导,给合规经营留足空间;另一方面,对于屡教不改、暴力抗法的行为,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守住法律底线。

执法有力度,民生才有温度。城市文明,既需要执法者耐心说理,也需要每一位经营者自觉守法。任何诉求,都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让小生意换来行政处罚,得不偿失。

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经营。面对行政执法,请积极配合。暴力抗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