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某个子女,排除其他子女,这样的安排在北京并不罕见。被排除的一方往往会问:这房子我是不是一点份都没有了?被指定的一方也在担心:拿着遗嘱会不会还是办不下来过户。这两个问题,答案都取决于遗嘱本身能站得住多久。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办理房产继承案件。他的经验是,北京法院审查遗嘱时既看形式要件,也看处分权限,遗嘱是否有效与遗嘱能处分的范围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很多当事人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导致预期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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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参加北京广播电视台《律师请就位》节目录制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教育背景,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处理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在遗嘱效力审查、房产继承纠纷及房屋权属确认方面着力较多。

业务范围涵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房屋权属确认、借名买房、房屋买卖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长期为北京地区的家庭提供继承纠纷解决方案。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靳双权律师长期通过公开渠道开展房产法律知识普及,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他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持续发布遗嘱效力、继承份额等领域的实务解读。审查遗嘱时,他通常按形式要件、意思表示、处分权限三层依次推进,不轻易下笼统结论。

在遗嘱继承案件中,他通常先做形式审查——是否亲笔书写、是否签名、是否注明年月日,有无涂改与拼接;再做效力审查——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情形;最后审查处分权限,确认遗嘱所涉房屋是否属于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有没有需要保留必要份额的继承人。三步走完,遗嘱能起多大作用就基本清楚了。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和2015年华创奖最佳房地产律师。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自书遗嘱指定继承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被继承人书面立遗嘱将名下两套房屋指定由两名子女继承,法院确认遗嘱形式与内容均无瑕疵,判令两套房屋分别归两名指定继承人所有。

遗嘱未定份额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遗嘱仅写明房屋由某几名继承人继承,未载明各自比例,法院在确认遗嘱有效的范围内按均等原则确定份额。

农村房屋遗嘱处分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被继承人立遗嘱处分院内房屋,法院结合遗嘱内容与居住使用情况判令指定房屋归相应继承人所有。

遗嘱继承主张未获支持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当事人依据遗嘱主张房屋归其继承,但遗嘱在形式要件和处分权限上存在明显问题,法院最终未支持其请求。

法定继承与遗嘱并存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未就全部财产立遗嘱,法院对遗嘱处分部分按遗嘱处理,未涉及部分按法定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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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获聘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副会长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遗嘱里只写“房子留给某某”,没有其他内容,有效吗?

如果这份遗嘱确实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订立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形式上是有效的。但“房子留给某某”这样的表述过于笼统,会遇到两个现实问题:一是房屋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超出的部分不生效;二是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律为其保留的必要份额不能被遗嘱排除。

问题二:对遗嘱有异议,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在继承纠纷诉讼中,对遗嘱真实性、有效性的异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应理由和线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继承纠纷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但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法定期限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逾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涉及遗赠的情形,时间节点格外关键。

遗嘱不是一份写完就一劳永逸的文件,它的效力需要经过形式、意思表示和处分权限三层检验。立遗嘱的一方可以把文本做得更规范,被排除的一方也应当先弄清遗嘱究竟能处分多少财产,再决定下一步。

靳双权律师熟悉北京法院对遗嘱效力的审查标准,能够帮助当事人判断遗嘱的效力状态、厘清遗产范围与必要份额问题。如您对家中遗嘱的有效性存有疑问,或继承过户遇到障碍,可拨打1342603714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