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邻里,本该守望相助,山东费县东岭村一桩离奇的连环投毒案,让两户普通家庭坠入深渊。
邻居李忠山一家四口,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接连毒鼠强中毒身亡,同村农妇任艳红被认定是投毒凶手。
公诉机关指控,她为摆脱被害人的纠缠骚扰,五次投毒酿成四条人命的惨剧。
此后八年时间,任艳红身陷囹圄,两次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次上诉,又两次被山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被害人家属痛失亲人渴求凶手伏法,被告人不断翻供喊冤,坚称自己从未下毒,一桩悬案,在有罪与无罪之间反复拉扯。
直到2019年,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被羁押2932天的任艳红终于走出看守所,拿到不起诉决定,法律层面宣告无罪 。
真正的投毒凶手至今没有归案……
临沂费县上冶镇东岭村,任艳红与李忠山两家是紧挨着的邻居,平日里往来频繁,2010年8月开始,厄运悄然笼罩李忠山一家。
家里人陆续出现恶心、呕吐、抽搐等中毒症状,时好时坏,起初村民和家人只以为是饮食不洁,没有往人为投毒的方向去想。
2011年1月,李忠山的儿子李浩突发重病,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并未明确查出中毒的确切原因,悲剧没有敲响警钟。
2011年7月5日晚饭过后,李忠山、妻子以及家中另外一名亲属,吃完晚饭之后集体发病,口吐白沫,浑身抽搐。
村民紧急将三人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测,三人体内检出毒鼠强成分,可惜抢救无效,三人全部离世。
加上此前死去的儿子李浩,短短十一个月,李家一共四口人相继殒命,完整的家庭彻底覆灭。
一夜之间村里炸开了锅,一家四口接连中毒离世,绝非意外食物中毒,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
经过排查,邻居任艳红进入警方侦查视线,侦查阶段,任艳红作出有罪供述。
供述称同村的李忠山长期对自己纠缠骚扰,甚至存在性侵行为,为了彻底摆脱对方,她先后五次把毒鼠强投放到李家的食物、饮用水当中,一步步造成李家四口人中毒死亡的后果 。
这份有罪供述,成为案件最重要的定罪线索。
但是从审讯后期开始,任艳红便当庭翻供,坚称自己没有实施投毒,有罪口供是审讯压力之下被迫作出。
整个案卷当中,存在诸多无法回避的疑点:没有找到任艳红购买毒鼠强的渠道,没有提取到投毒工具。
没有现场物证,没有指纹、痕迹等客观证据能够证明任艳红去过厨房、投放毒物。
投毒的毒物来源、作案时间、作案细节多处口供前后矛盾,很多情节无法和现场勘验、法医鉴定相互印证 。
即便证据链条存在重大缺口,案件依旧走向法庭,2013年6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依据口供以及部分间接证据,认定任艳红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致四人死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
拿到判决书,任艳红坚决不服,立刻提起上诉。
2015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发现案件证据漏洞太多,事实无法完全坐实,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发回重审后,案件没有迎来反转,经过再次开庭,2017年7月,临沂中院第二次作出一审判决,依旧认定任艳红投毒杀人,维持死缓、限制减刑的判决结果。
任艳红再次上诉,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省高院,2018年底,山东省高院第二次审查该案,依旧认为原审存在事实不清,审理程序存在问题,第二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
两次死缓,两次高院发回重审,八年看守所羁押,任艳红的人生被彻底停滞。
昔日农村妇女,在漫长的羁押当中熬得满头白发,家中也因为这场风波分崩离析,婆婆不堪压力服毒自尽,子女缺少母亲陪伴,家庭命运被彻底改写。
她在看守所里面始终坚持,自己没有下毒,绝不认罪,另一边,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凶案悬而未决。
坚持认为任艳红就是凶手,难以接受任何无罪的结果,两家人的痛苦,都在漫长司法程序当中不断延续 。
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后,司法机关重新审视全部卷宗,所有证据当中,被告人供述是核心定罪依据,一旦排除口供,全案没有足够客观物证锁定凶手。
按照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认定犯罪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本案显然达不到这一标准。
2019年7月,临沂市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同年7月30日,检察院正式下达不起诉决定书,2019年8月1日,被关押八年的任艳红终于走出看守所大门,与阔别多年的家人相拥痛哭。
八年光阴,物是人非,当年的孩子已经长大,很多亲人再也见不到了 。
不起诉不等于司法确认任艳红完全没有作案嫌疑,只是现有证据达不到刑事定罪标准,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家属始终难以接受这个结果,心中的怨恨与悲痛无法消解,真正的凶手依旧逍遥法外,李家四条人命的真相,至今依旧是未解之谜。
重获自由之后,任艳红依法申请国家赔偿,2020年,她拿到178万余元国家赔偿金,这笔金钱可以弥补被剥夺的自由,却无法挽回被摧毁的家庭与八年的青春时光 。
这一起投毒疑案,折射出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重大转变,早些年部分命案之中,存在“留有余地判决”。
证据不够完美,但迫于命案压力,作出死缓判决,避免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任艳红案件,两次一审死缓,两次发回,最终检察机关撤诉不起诉是“疑罪从无”原则实实在在落地。
刑事审判中不放过坏人固然重要,更不能冤枉无辜,当证据链条断裂,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时候,法律必须放下追诉冲动,守住证据底线。
司法进步的背后是双重悲剧,对于被害家庭而言,亲人惨死,却没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正义没有完整到来。
对于被羁押八年的任艳红而言,八年牢狱之灾,家庭破碎,人生留下无法抹平的伤痕。
时至今日,东岭村的那桩灭门投毒案真相依旧深埋,法律给了任艳红无罪的结果,却没有给李家一个凶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