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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牌馆老板娘帮扶的老人死亡后,遭其家属索要10万元,否则威胁停尸其店前,虽然当地司法、执法部门认定其无过错,但在调解之下,她仍赔了对方1.9万元。

8月24日,网络名人罗永浩发文称:

“谁发善心?每个人都可以啊,刚才吃早点,F哥提议每人拿些钱凑10万,捐给这位好心反被讹诈的店主,F哥当场指出‘不能让好人寒心’,我们都说好。有当地朋友能帮忙联系吗?请私信,多谢!”

虽然仍有人在下面的评论中,骂什么“罗太君开始发善心”了云云,但人家这可是拿出真金白银要做好事啊——用实际行动来扬善,罗永浩此举当是大大的好了!

不过,老罗显然晚了一步,这等好事让别人捷足先登了。

8月24日下午,湖南当地一企业总经理龚胜利专程来到当事人肖爱华家里,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企业家用实际行动,先罗永浩一步做到了“扬善崇德”。

扬善,这种正能量的行为,当然必须大力提倡,并施之于行动中。

不让好人做了好事后,还要经济放血、心中流血,而是要让他们得到补偿与安慰,让社会温度融化心中坚冰,美好的善才不会凝固和流失,善与爱的阳光才会普照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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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算经济账的话,这位好心没有得到对方好报的老板娘,被索走的1.9万元显然已经得到补偿——善心得到了激扬与挺举。

但显然,这仍是此事其中的一面;而此案中可能藏着的“恶”,也应该得以真正明辨与正确对待。

这一事件有着完整的视频予以佐证——即便如此,仍有评论者表达了不同的分析、观点和意见。

但是,就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猜测”这位老板娘,但其全部帮扶过程就在互联网上,足可以置于阳光下任人审视、评判,但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可其行为的善意、善良性质。

这也是为何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最初就已明白无误地给出判定结果:老板娘无过错。

当然,司法部门也同时告知索赔方可以走法律渠道——如果其没有走上此路,那就等于默认了司法机关的前期处理结果。

可是,如果“其声言不给赔偿,就将尸体抬到其店门口”为实——则如此“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其实就已涉嫌敲诈勒索了。

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恶吗?

如果面对恶行,在已明确是非的情况下,仍要强行调解,且既要按住葫芦,还要同时按住瓢,达到所谓“不出事;要和谐”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之状态,这其实,就是标准的“和稀泥”了——这不正是人们嘲讽的“按闹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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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面对汹涌澎湃的舆论冲击,当地部门似乎在进行往回找补——而这位当地企业家的2万慰问金,正起到了奇妙无比且恰逢其时的春风雨露作用。

这或许会让罗永浩有点失望——如此正能量的美丽流量,让当地企业抢先了一步,下一次,老罗还是要记住:时间,就是流量!看起来,有时候,做好事,也非易事噢!

只是,做好事的老板娘可能在现实的角度上,被索赔的损失得到了确切补偿,但对此观感深刻的国人,那种“从此不敢扶”的恐惧心理与精神震颤,真的完全得到了“补偿”吗?

事实上,那个索赔得到了1.9万元实利的家庭,经济上仍是现实的获利者——则中国民间朴素的因果论:“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观念,在此并未得到完全的应验!

即使只言道德之底线的法律层面,像在“无过错”判定已下之后,仍被拿走1.9万元一事,当然很难让人理解与心服,且其中“不给钱就停尸门前”的威胁,也涉嫌敲诈勒索了吧?——所以,我们不仅只讲“扬善”,还要做到“惩恶”!

那就是,对于此事还没完,当地有关部门还没有到了“事了拂衣去、片叶不沾身”的完美和谐时刻。

还要在已判定老板娘无过错之下,让人们明晰索要方拿走1.9万元,这是否合理与合法?反之,就不能让恶者获利,就要依法做出相应“惩恶”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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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白无误地拿起法律武器,令恶得其所!而不是无底线、无原则地以调解之名、行“和稀泥”之实!

不仅扬善,还要惩恶——这是正义之神的一体两面性,缺了其中哪一样,正义都难以站直了,反而会走向助纣为虐的深渊中……

扬善,是给好人撑起一把遮风避雨的阳伞;惩恶,是给坏人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伞不打,人要淋雨;线不划,人要踩界——两件事,缺一件,这世道与人心都会站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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