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话说2011年初,我写了一篇长文《秦国是怎样崛起的》,发表在山东人民社主办的《历史学家茶座》上。当时,与责编王同学的想法是,写十篇反思历代改革的长文,合为一书,就叫《理想的灾难》。
商鞅外,还写了桑弘羊,王莽,二王八司马,范仲淹,王安石,这些文章,也都发表在《历史学家茶座》上。有兴趣的朋友可找来一读。
不过,张居正写到一半时,因要养家糊口,就接了部肥皂剧。更重要的是天气不太好,就成了半截子工程。
希望以后有机会续完。
至于写商鞅这篇,好像在公号和博客推过。
这里就不展开谈,只讲讲商鞅在告密方面的创举。
2、
告密这东西,比四大发明还要早,我估计,恐怕旧石器时代就有了。不过,多少年来,大家都知道那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人行径。就像我的朋友蒋胖子调戏妇女,做得,说不得,更不好拿出来炫耀。
直到商鞅闪亮登场,把告密写进法律,一瞬间亮瞎了秦国人的钛合金狗眼。
商鞅时代,社会急剧动荡,天下风云四起。当时,春秋时期的几百个方国,只余下秦楚燕韩赵魏齐七大诸候和中山、宋等十几个小国。春秋时大师辈出,百家争鸣的盛况,延至战国,已极剧萎缩。
或者说,当时的知识分子已经不再像老子、孔子和庄子那样追求形而上的思想,而是热衷于能够迅速获取功名的权谋之术。
商鞅通过秦孝公身边的宠臣——有人说是太监,有人说人家鸡鸡还在呢——景监,得到秦孝公重用,进行了著名的商鞅改革。
3、
改革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两个字:农、战。手段则有三个:愚民、辱民、穷民。(不展开,请打开《商君书》和《史记》自学)。
其中,关于鼓励告密,是这样的:
商鞅“重刑而连其罪”。也就是加重对民众违法的处罚力度,实行常年性严打,并建立连坐制度。
商鞅的连坐制度规定:一人有罪,父母妻子连带受罚。老百姓每五家互保,十家相连。五家称为伍,十家称为什。伍与什实行连坐――只要这五家或十家中有一个人犯了罪,其它无辜者都得疼脚连着好脚,一并接受处罚。
在伍什之内,民众必须互相监督,互相检举,互相揭发。如果发现奸人而不告发的,处以腰斩;积极检举揭发的,予以重奖。
对商鞅的这一政策,我在八年前的长文里长叹一声:“在这种他人即地狱的政策下,当邻里之间、朋友之间,甚至亲族之间也因缺少最起码的安全感而统统沦为潜在的告密者,每个人都不得不充当国家的不花钱的特务时,其人格的卑下、自私和渺小自不待言。”
与鼓励告密相映成趣——准确地说,是相映成惧——的是另一条:任用奸人。
商鞅认为,“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意思是说,任用善良的人,那么民众就会相亲相爱;任用奸恶的人,那么民众就会敬畏法律。
商鞅变法的诸多条款中,这条最令人费解。按常识,不论什么样的社会体制,良民总要比奸民好,为什么商鞅却认为要重用的不是良民而是奸人呢?
其实,联系到连坐制度就能明白:具备健全人格而又良知未泯的良民,一般情况下,大抵不愿去充当不光彩的告密者。诚如是,则连坐制就很难推行并见成效。
与此相反,长期处于卑贱地位,渴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的奸人,在面对以官爵作奖赏的政策时,他们见不得别人——这别人,有可能是邻居,有可能是朋友,也有可能是亲戚或兄弟——的过失,如同苍蝇见不得血腥。
当奸人得到重用,他们必将以一百倍的热情去监视他人。去告密,去检举,乃至精心构陷。
这一措施的副产品是:一旦心地善良可能成为贾祸之由,而检举揭发却能升官发财,谁还会在意什么良知啊道德之类的鸟玩艺儿?
4、
商鞅的改革,让秦国在极短时间内国力大增,并为后来统一天下打下了基础。这也使后世君王对商鞅兴致勃勃。而在功利者看来,商鞅的改革显然很成功。
商鞅之前,秦国地处偏远,文化落后,一向被东方诸国看不起,“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就是说,国际上根本不把秦国视为平等成员,而是看作未开化的野蛮人部落。
贾谊认为商鞅变法,乃是“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这时候,秦国在人性和文化方面与东方诸侯的距离,不是缩短了,而是更远了。
借用我那篇长文的说法,那就是:“商鞅的改革措施,可以使一个国家在短时间内富强,但如果把它作为长期国策,则注定将把这个国家引向灾难。这就好比一个重症病人,要想暂时挽救他的生命,可以用猛药;然而长期用猛药,就不但不能治病,反而将害命。——秦始皇时代,秦国施行的仍然是商鞅当年的基本国策,它使秦国最终统一了天下,却没能使秦朝逃过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短命怪圈。究其因,就是商鞅变法这剂药过于生猛,一个正常国家,不可能承受得住这样的猛药。”
5、
秦孝公死后,被商鞅修理过的太子即位,商鞅也就走到了末路。
商鞅的出逃堪称黑色幽默:逃亡途中,商鞅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旅馆——他的改革措施中有一条是废除旅馆,这家还在营业的,估计是特许。
旅馆服务员不认识商鞅,要求商鞅出示身份证——那时候叫做验。如同丧家犬的商鞅压根儿就没把验带在身上。服务员于是非常严肃非常正确地警告商鞅:按照商君制订的法律,如果接纳没有身份证的客人住宿,我就要负连带责任。
商鞅听罢,仰天长叹:没想到新法的弊病,竟然把我弄到这般田地呀。后来有个成语,叫作法自毙,就源自于此。
商鞅想去投奔他曾经服务过的魏国。但是,魏国人鄙薄他的可耻行径,断然拒绝他政治避难。
6、
商鞅遭到了极为惨烈的处罚:车裂。
所谓车裂,就是用绳子套住商鞅的四肢及头部,绳子的另一端,各系在一辆马车上。行刑时,五辆方向不同的马车同时向前冲。商鞅也就被巨大的力量撕扯成血肉模糊的几大块。
至于完全无辜的商鞅的家人,他们也只有死路一条。一人犯法,全家抵罪。这条法令,也是商鞅亲手制订的。
对商鞅的惨死,秦国人的反应是:不怜。——虽然不敢拍手称快,至少还能幸灾乐祸和冷眼旁观。
用我们四川人的话来说,可能就是大多数人都默默地吐了泡口水,低声骂道:狗日的瓜娃子,你也有今天啊。硬是背你妈的时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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