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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半年时间,拿到了三个看守所里的访谈记录。

三个人,三种身份,同一个结局——因为网暴,坐了牢。

第一个,某县城公务员,36岁,因在网上造谣女同事“和领导有不正当关系”被判刑一年。 他的忏悔原话是这么写的:“我就是看不惯她升得比我快,觉得她肯定走了后门。那天晚上喝了点酒,就随手编了几条发到单位群里。第二天我就后悔了,但已经来不及了——截图已经传遍了全系统。她老公要跟她离婚,她本人也差点跳楼。我现在才知道,我毁掉的不是我讨厌的人,是一个家庭。”

第二个,大四学生,22岁,因在网上组织对某主播的“开盒”行动被判刑八个月。 他说:“我觉得这很好玩。我们把她的身份证、住址、家庭关系全扒出来挂在网上,看她哭着求我们删掉,特别有成就感。我从来没想过这会犯法,我觉得大家都在做,凭什么抓我?后来在法庭上,法官让我看她父母的证词,我才知道她因为她被开盒,她妈高血压住进了ICU。我到现在都不敢跟我爸妈说这事。”

第三个,外卖员,29岁,因在短视频平台上连续三个月辱骂某小区业主被判刑十个月。 他说的很直接:“我就是心里有气。那天那个业主投诉我送餐超时,平台扣了我50块钱。我心里不平衡,就想报复。我建了十几个小号,每天换着号骂他。我没想到他会报警,更没想到警察真的能找到我。我不懂法,我以为骂人不犯法。”

这三个人,都不是什么“大恶人”。你仔细看他们的动机——嫉妒、好玩、泄愤。都是普通人再普通不过的负面情绪。

但问题在于,他们把这种情绪,当着几万、几十万人的面,发泄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法庭上的忏悔,每一条都很真诚。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三个人都提到了同一句话——“我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

你是公务员你不知道?你是大学生你不知道?你是成年人你不知道?

《刑法》第246条写得清清楚楚,初中政治课本上就有。你当着几千人的面骂人家,你心里没点数?

网暴这种事,最大的荒诞就在于:施暴者永远意识不到自己在施暴。他们管这叫“正义”,管这叫“玩梗”,管这叫“发表观点”。

直到手铐戴在手上,法官敲下法槌,他们才猛然惊醒。

可惜,醒来的时候,监狱的大门已经打开了。

你觉得你离他们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