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一家英国公司,不远万里跨洋而来,却将矛头对准了中国县城里一家仅二十多平方米的小理发店,执意提起诉讼。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显然不能被牵着鼻子走,更需厘清这场看似荒诞的纠纷背后,藏着的商标保护与“商标碰瓷”的边界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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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惠民县的徐先生,提起自己近期的遭遇,满是无奈与困惑。他经营了近7年的“东尼理发”店,近日突然收到了英国寐谷资本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对方以涉嫌侵犯其经授权使用的“东尼沙龙”商标专用权为由,索赔5万元。这场看似不起眼的小额诉讼,不仅让徐先生的安稳生意陷入停滞,更牵扯出全国多地理发店的共同维权困境,折射出当下商标保护领域中,正当维权与恶意牟利的模糊边界。

事件的主角徐先生,在惠民县经营着一家面积仅二十多平方米的小理发店。自2019年开业以来,客源大多是周边两三里地的街坊邻居,生意平淡却安稳,每月营收八九千元,扣除房租、水电等成本后,净利润仅五六千元。据徐先生回忆,当年开店办理工商注册时,他随机拟定了几个店名,经工商部门核名系统查询,“东尼”二字无本地重名,便顺利完成了注册,全程无人告知“东尼”相关名称已被注册为商标。

“东尼这么一个烂大街的名字,大街小巷的理发店、服装店都可能用到,咱一个小县城的个体户,怎么会知道它是个‘品牌’?”徐先生的疑问,道出了众多涉事店主的共同心声,他实在无法理解,自己这家辐射范围有限、客源固定的小店,能对远在英国的公司造成什么实质性影响,更怀疑对方的起诉并非出于正当维权,而是带着“职业打假”的牟利目的,专门盯上了他们这些知识产权认知薄弱的小商户。

徐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梳理发现,寐谷公司正以“商标侵权”为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批量起诉,起诉对象清一色是县城里店名中包含“东尼”或“标榜”二字的小商户,其中“东尼”对应其授权使用的“东尼沙龙”商标,“标榜”则是其经另一公司授权使用的另一枚商标。目前,重庆、浙江绍兴、湖南永州、山东临清、临沂等多地,已有数十家县城理发店收到了该公司的起诉状,不少案件仍处于等待开庭的状态;而在部分已审结的案件中,商户被判赔偿的金额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远低于原告主张的5万元索赔额,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此类纠纷的“非严重性”。

公开判决文书显示,2025年7月,重庆梁平区一家使用“东尼”名称的理发店被寐谷公司起诉。该店辩称,“东尼”属于通用化表述,自身无攀附商标的恶意,且寐谷公司存在批量维权、重复诉讼的情形,并非真正为了保护商标权益。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理发店在相同服务领域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确实构成商标侵权,但考虑到寐谷公司系受让取得商标使用权,且其所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仅为立案前数月授权一家小规模个体户使用,难以证明该商标在当地及全国范围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最终判决该理发店赔偿700元。此外,2024年,山东临清、临沂各有一家理发店因店名含“标榜”二字被起诉,均被认定构成侵权,各被判赔偿4000元。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寐谷公司及其背后的商标授权方的“异常”面目逐渐浮出水面。据悉,寐谷公司主张权利的“东尼沙龙”商标,早在2005年10月就已申请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8月,商标所有权人为收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寐谷公司通过授权获得该商标在中国国内的使用权。令人费解的是,收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注册资本仅1万元,参保人数为0,还曾在2025年7月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上海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却拥有170余条商标信息,其中不乏“欣欣”“光辉”“金港”等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名称,明显不符合正常企业的经营逻辑。

无独有偶,授权寐谷公司使用“标榜”商标的乳山园丁供应链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的异常情况。企查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拥有255条商标信息,涵盖多个类别,其中包括“毛毛虫”“新星”等常见名称,且曾在2026年1月因地址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发起诉讼的英国公司,其注册证书于2021年11月颁发,2024年1月任命中国人迟某某为唯一董事和法定代表人,2025年11月又委托山东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在中国的诉讼代表人,种种迹象表明,该公司本质上与中国市场有着深度绑定,其“英国公司”的身份更像是一种包装。

对于寐谷公司的批量起诉行为,不少涉事店主直言质疑,认为其并非正当维权,而是利用普通商户的知识产权认知盲区、维权成本高、怕麻烦的心理,以及诉讼程序的便利,借机牟利,属于典型的“商标碰瓷”。这些店主普遍表示,自己开店时无任何侵权故意,且店铺规模小、影响范围有限,根本不会对涉案商标的市场价值造成损害,对方动辄5万元的索赔,更像是“以维权为名,行牟利之实”,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勒索”。对此,寐谷公司的代理律师曾回应称,起诉有充分证据支撑,不存在“恶意碰瓷”,其行为仅为履行委托职责,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徐先生已明确拒绝了寐谷公司提出的3万元和解方案,他坚持认为自己无侵权故意,将耐心等待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场由“东尼”二字引发的纠纷,不仅让众多县城个体户陷入了“打官司耗不起、不打官司又怕吃亏”的维权困境,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商标保护边界的深度思考:商标保护的初衷,是鼓励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非成为少数主体借知识产权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的工具。

回归事件本身,“东尼沙龙”与“东尼理发”仅部分文字相同,且前者为商标、后者为个体店铺名称,二者在使用场景、服务范围、辐射人群上存在明显差异,很难造成消费者混淆,况且商标的完整性不但包括文字,还有图案造型等。即便退一步讲,即便部分商户的使用行为涉嫌轻微侵权,商标权利人也应优先采用善意提醒、限期整改等温和方式引导规范,而非直接提起高额索赔、开展批量起诉。这种“小题大做”“借题发挥”的起诉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也伤害了普通商户的经营信心,更违背了商标保护的初衷,值得我们警惕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