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奇闻,一个律师被AI“判”了三年刑。这听上去像段子,但它确确实实发生了。最后,这律师把百度告上了法庭。今天就跟各位聊聊这件事,聊聊这背后的一些东西。

这事要是搁在古代,得叫“莫须有”。

公元2024年秋天,南京城里出了件奇案。说它奇,不是因为案子有多复杂,而是因为判案子的,不是官府,也不是衙门,而是一个机器。

这机器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百度AI。准确地说,是它家那个叫“AI智能回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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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南京有位律师,姓李,叫李小亮。李律师做这行也有些年头了,不说声名显赫吧,也算本本分分执业,没犯过什么事。

结果有一天,有人告诉他:李律师,你在百度上被判刑了。

李小亮一听,觉得荒诞。他干的就是帮人打官司的事,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被告,还判了?他打开手机,在百度里搜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加上“律师”两个字。

不搜不要紧,一搜吓一跳。

百度AI正儿八经地生成了一段话,白底黑字,清清楚楚:

“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后面还跟了一句:“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更绝的是,这段话旁边,还配了一张李小亮穿着律师袍的照片。

这叫什么?这叫有图有真相,图文并茂地告诉你:这个律师,犯罪了,判了,坐牢了。而且犯的还不是小偷小摸,是“爆炸罪”。这罪名单看一眼都让人心惊,放哪朝哪代都是重罪。

可问题是,这整件事从头到尾,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全是编的。

李小亮从来没有被逮捕过,没有起诉过,更没有判过刑。他天天在南京城里进进出出,开庭、见当事人、写诉状,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在百度那台机器的嘴里,就成了阶下囚。

你说这事荒诞不荒诞?

李小亮是律师,律师最熟的就是打官司。他不信这个邪。2024年9月,他一纸诉状,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点。接下来要说的,就是这场官司怎么打,百度怎么辩,法官怎么判。

咱们先说百度是怎么辩的。

百度在法庭上说了一番话,翻译成大白话,是这么个意思:

“这东西不是我们编的,是AI自己生成的。AI嘛,就是人工智能,它有时候会产生‘幻觉’,就像人有时候会说梦话一样。用户怎么提问,AI就怎么回答,这个过程我们是没办法预测的,也没办法提前知道它会说什么。所以出了问题,你不能怪我们,因为它是个意外,是不可预见的。”

这番话你仔细品品,有没有一种熟悉的味道?

有点像什么呢?有点像过去那种说法:“这是临时工干的,不是我们授意的”。只不过这回升级了,不是临时工,是AI。不是人干的,是机器干的。

百度还给这事起了一个名字:AI幻觉。

听起来是不是很学术感?

什么叫AI幻觉?说白了,就是这机器它会瞎编,能把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编得有鼻子有眼,跟真事一样。它能把一个素不相识的律师,和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罪名“爆炸罪”捏到一块儿,然后像宣读判决书一样告诉你:这个人,判了三年。

而且它还知道把律师袍的照片贴上去,这就更吓人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它不光会瞎编,还编得特别认真,图文搭配,力求让你相信。

那,法官是怎么看的呢?

这里要说到庭审中一个细节,很有意思。

法官问百度方面:你说所有AI都会产生幻觉,那为什么在豆包上、在DeepSeek上问同样的问题,人家就没有这些胡说八道的东西?

这一问,问到了要害。

是啊,你说这是技术局限,是AI的通病,那为什么别家的AI没得这个病?为什么偏偏你家的AI把人律师判了三年?

这就好比两个厨子做菜,一个做出来的菜让人吃了拉肚子,他说“做菜难免有细菌,这是烹饪界的普遍问题”。可隔壁那厨子做的菜,大家吃了都没事。那你这个“普遍问题”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一审给出了判决:百度构成名誉侵权,要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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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不服,上诉。

上诉的时候,百度又换了个说法。他们说,这案子要是这么判,对整个行业冲击太大了。这是“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侵权第一案”,法院得慎重。

这话里话外透着什么意思呢?大概是说:我们现在搞人工智能不容易,正在起步阶段,你要是判我败诉,对整个产业都是打击。

这个逻辑听上去有点耳熟。在历史上,新兴产业替自己的错误辩护,经常用这套说辞:我们是新东西,规矩别太严,管太死了就发展不起来了。

可是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真正能走得远的产业,从来不是因为逃避责任才壮大的。

汽车工业起步的时候,难道因为汽车是新生事物,撞了人就白撞?飞机刚发明的时候,难道因为技术不成熟,出了事就不赔?从来没有这个道理。

恰恰相反,正因为是新技术,才更应该把规矩立清楚。规矩立清楚了,大家才知道边界在哪里,才知道怎么合规,怎么避免踩红线。这才是对产业真正的保护。

2026年3月,南京中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意思很明确:技术再新,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你百度用AI技术把文字和图片加工合成,生成了贬损性内容,明确指向了李小亮,客观上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那就构成侵权。所谓“不可预见”,不构成免责的理由。

到这里,官司的法律程序算是走完了。但故事还没有结束。

判决生效之后,百度一直没有履行。

那个被判“应当书面道歉”的判决,就搁在那儿,没动静。李小亮说,百度的诉讼代理人倒是跟他沟通过执行和解的事,可最终没能达成一致。

没办法,他又往法院跑了一趟;这回不是去立案,是去申请强制执行。

一个执业律师,被逼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画面,想想也挺魔幻的。

2026年5月8日,江北新区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说执行案即将立案。

这个故事到此,暂时告一段落。

回过头来看,整件事最让人感慨的,其实不是AI犯了错。技术会犯错,这本来没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人感慨的,是犯了错以后的态度。

百度从头到尾都在说一句话:这不是我的错,是AI的错,我拦不住它,我也想不到。

可是,这台AI是谁家的?是百度的。这AI之所以能生成那些字、配那些图,是因为它用的是百度的数据,跑的是百度的算法,部署在百度的平台上,为百度带来商业价值。所有这些链条,最终都指向一个名字:百度。

既然是你的东西闯了祸,你当然要负责。这道理朴素得很,一点不复杂。

古人有一句话,叫“解铃还须系铃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谁制造的问题,谁来解决。

AI能产生“幻觉”,这个或许暂时没办法根治,但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做到的:当这个幻觉伤害了一个具体的大活人的时候,站出来,老老实实道歉,想办法弥补,然后改进技术,尽量让它少犯同样的错误。

这才是大厂该有的样子。

而不是等法院判了,还不履行,还等着人家来申请强制执行。

这样做,输掉的恐怕不只是官司,还有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