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陀人从唐末迅速崛起于代北后,一度成为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的民族,镇压黄巢起义,争霸中原,左右唐室,并最终在五代建立了封建王朝,史籍对于他们的事迹书不胜书。然而在此之前,沙陀是一个并不引人注目的部族,唐朝文献对他们的记述少之又少,而游牧民族本身又没有记录保存史料的传统,因此对于沙陀人的早期历史一直模糊不清。五六十年代,岑仲勉先生对沙陀的早期历史做过一些研究,近年徐庭云先生又专文探讨了沙陀的族源和内迁中原以前的情况,王钟翰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史》也对沙陀的起源和内迁情况进行了论述。但是,由于文献资料的严重缺乏以及人们对于史料理解角度的不同,因而也有许多问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沙陀的族源及其早期历史作进一步的考察,是否得当,尚祈不吝赐正。
一、沙陀的族源
《册府元龟》卷956《外臣部·种族》:“沙陀突厥,本西突厥之别种也。”
《新唐书》卷218《沙陀传》:“沙陀,西突厥别部处月种也。”
《新五代史》卷4《唐庄宗纪》:“其先本号朱邪,盖出于西突厥。”
上述诸书,都指出沙陀出于西突厥,尤其是《新唐书》明确指出其出自“西突厥别部处月种”。但徐庭云先生在《内迁中原以前的沙陀及其族源》一文中认为:史籍中记载的“沙陀的重要族源是西突厥,这无疑是正确的;与此同时,这些记载显然将沙陀复杂的族源问题简单化了,即以沙陀与西突厥的关系而论,也不是一句简单的‘西突厥别部处月种’所能概括的。‘沙陀’是一个多民族的混合体,根据现有的资料,其族源起码还应包括突厥、回纥、粟特3个主要的民族成分,每一民族之中,又包括若干部落。”最后,他列出了一个沙陀族源表:
并且说:“自然,这些远远不足以概括沙陀人的族属,例如沙陀人中还可能有鞑靼的成分,以至到了元代,一些汪古人自称是沙陀人的后裔。”
徐文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颇有意义的话题:究竟应该如何认识沙陀的族源。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明确“族源”一词的概念。
对“族源”一词如何解释?笔者查阅了许多工具书,没能找到现成的答案,或许是因为这一词汇过于普通或明了的缘故吧,这些工具书对其都不予收录。不过,对于“源”字,诸书倒均有解释。以颇具权威的《辞源》的解释为例:“源,水流起头的地方。”《汉语大字典》除上述解释外,又补上了一条:“来源、根源”。据此理解,笔者以为,“族源”也就是一个民族起头的那个氏族或部落。沙陀的族源,也就是沙陀起头的氏族和部落。如果这样理解不错的话,那么首先粟特人不是沙陀的族源。
徐文认为,“早在沙陀人进入中原地区之前,突厥地区的粟特人便与突厥人融合,开始了所谓粟特人突厥化的过程。作为西突厥别部沙陀人中自然也不例外地融入了粟特人的成分”。这只是一种推测。欧阳修说:“当是时,西突厥有铁勒、延陀、阿史那之类为最大;其别部有同罗、仆骨、拔野古等以十数,盖其小者也;又有处月、处密诸部,又其小者也。”所以,粟特人即使是在突厥化,但恐怕也未必就会融合到沙陀人中间。至于以“沙陀三部落”的称呼作为粟特人是沙陀族源最重要的证据,则更加难以成立。
“沙陀三部落”,即指沙陀、萨葛(亦称薛葛、索葛)、安庆三部落。中外学者已考订出,萨葛即粟特的不同音译,而安庆部落,从其都督史敬存的出身看,亦当为昭武九姓胡人即粟特人部落。从人们将沙陀人与粟特人合称为“沙陀三部落”,可见其关系至为密切,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如安叔千,“沙陀三部落种也”;安仁义,“沙陀人”;康义诚,“代北三部落人也”;米志诚,“沙陀部人”等等。安叔千、安仁义、康义诚、米志诚,从其姓氏看,显然为昭武九姓胡人即粟特人,而史籍却将他们写作“沙陀三部落人”、“代北三部落人”、“沙陀部人”、“沙陀人”,可见其已融为一体。
但是,据笔者所见到的材料,“沙陀三部落”称呼的出现,最早在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旧唐书》卷161《刘沔传》:“开成中,党项杂虏大忧河西,沔率吐浑、契丹、沙陀三部落等诸族万人、马三千骑,径至银、夏讨袭。”而“沙陀”以部族名出现,最晚在玄宗时,《全唐文》卷284张九龄《敕伊吾军使张楚宾书》:“近得卿表,知沙陀入界,此为刘涣凶逆,处置狂疏,遂令此蕃,踅有迁转。今刘涣伏法,远近知之,计沙陀部落 ,当自归本处。”刘涣“凶逆”“伏法”一事,在开元二十二年(734),下至文宗开成年间,至少已有102年,即在“沙陀三部落”称呼出现的一个多世纪以前,沙陀部族已经形成。因此,可以说沙陀族中融入了粟特人的成分,但却不能以此证明粟特人是沙陀的族源,至于汪古人自称为沙陀人的后裔,也只能说是一些鞑靼人或回鹘人加入了沙陀民族共同体,同样不能说明他们是沙陀人的族源。
回纥人是沙陀的族源亦值得怀疑。所谓回纥人是沙陀的族源,依据主要是以下几点:
1.沙陀人将拔野奉为始祖。
2.《旧五代史》卷25《唐武皇纪》中有“太宗平薛延陀诸部,于安西、北庭置都护属之,分同罗、仆骨之人,置沙陀都督府”的记载。
3.天宝初,沙陀酋长骨咄支担任了回纥副都护的职务。
4.吐蕃将沙陀看作是回纥人。
然而第1、2条材料,欧阳修已予以驳斥,云“其说皆非也”,“朱邪,部族之号耳,拔野古与朱邪同时人,非其始祖,而唐太宗时,未尝有沙陀府也”。朱邪既为“部族之号”,当不能说与拔野古为“同时人”。实际上拔野古亦为部族之号,应该说拔野古与朱邪为同时部族。突厥汗国衰落后,回纥成为漠北的霸主,势力影响到西域地区。《资治通鉴》卷233贞元五年十二月庚午条载:“先是,安西、北庭皆假道于回鹘以奏事,故与之连和。……又有沙陀六千余帐与北庭相依,及三葛禄(胡注:三葛禄,葛逻禄三部也)、白服突厥皆附于回鹘。”《资治通鉴》所记虽为贞元间事,但沙陀、北庭与回鹘之间的如此关系,并不始于贞元年间。《旧唐书》卷4《地理志》安西大都护府条载:“上元元年,河西军镇多为吐蕃所陷,有旧将李元忠守北庭,郭昕守安西府,二镇与沙陀、回鹘相依,吐蕃久攻之不下。”上元元年,即公元760年。
但这仍不是沙陀“附于回鹘”的开始。回纥从开元年间就开始强盛,天宝初年,葛逻禄一支臣属回纥,并成为其属部之一,沙陀亦当在此时“附于回鹘”。所以骨咄支兼任回纥副都护,只能说明沙陀人依附于回纥的事实却不能成为回纥为沙陀族源的证据,况且如前所述,天宝时沙陀部族已经形成。至于吐蕃将沙陀看作是回纥人,同样也只能说明沙陀依附于回纥年代久远,彼此结成了密切的关系,而不能证明回纥是沙陀的族源。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尽管沙陀部族中有不少粟特人、回鹘人以及鞑靼人等成分,但只能说这些部族加入了沙陀民族共同体,而不能说明它们是沙陀的族源。正如大江大河从源头流出后,在形成过程中汇入许多支流一样,沙陀族在形成过程中,除它的族源外,亦融入一些其他部族成分,最后组成了沙陀民族共同体。
那么,沙陀的族源究竟是哪个氏族或部落呢?我们再仔细品味以下两条材料:
《新唐书》卷218《沙陀传》:“沙陀,西突厥别部处月种也。……处月居金娑山之阳,蒲类之东,有大碛,名沙陀,故号沙陀突厥云。”
《新五代史》卷4《唐庄宗纪》:“李氏之先,盖出于西突厥,本号朱邪,至其后世,别自号曰沙陀,而以朱邪为姓。”
这里,首先应该明确处月、朱邪、沙陀三种称谓的确切含义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
1.处月。
处月为西突厥别部,贞观末年统属于阿史那贺鲁。从史料显示的情况看,它至少包括两个部落:处月部,《新唐书》卷218《沙陀传》:“贺鲁来降,诏拜瑶池都督,徙其部庭州之莫贺城,处月朱邪阙俟斤阿厥亦请内属。”预支部,《旧唐书》卷4《高宗纪》:显庆元年八月,“左卫大将军程知节与贺鲁所部歌逻禄获剌颉发及处月预支俟斤等战于榆幕谷,大破之。”“俟斤”为部落首领称号,可见“朱邪阙俟斤”和“预支俟斤”分别代表处月部落联盟的两个部落。此外,一些研究者将射脾部也列入处月部落之中。处月部后来分成两支,“东留故地者称沙陀,西徙碎叶水西者,西方史籍称为Cigil,为构成喀剌汗朝的主要部落”。
2.朱邪。
照欧阳修的说法,朱邪起初是沙陀的号,后来演变为姓。元耶律铸《涿邪山诗》注云:“涿邪山者,其山在涿邪中也。涿邪后声转为朱邪,又声转为处月。……处月部居金娑山之阳,皆沙漠碛卤地也,……即今华夏犹呼沙漠为沙陀,突厥诸部遗俗至今亦呼其碛卤为朱邪,又声转为处月,今又语讹声转而为川阙。”即朱邪同于处月,都来自“涿邪”一词,本为沙漠、沙陀之意。今人亦有类似观点,认为“唐代文献将沙陀原来的名称处月,译写成‘朱邪’,作为沙陀统治者氏族的姓氏”。但是,岑仲勉先生认为,耶律铸所谓“涿邪、朱邪为声转,说诚最当”,但朱邪转处月,却不可信,“处月、朱邪往往连称,不能以朱邪概处月”,并说“盛昱《阙特勤碑跋》已举其证”。按如上所述,朱邪只是处月部落联盟中的一部,故岑说甚是。
3.沙陀。
从现有资料看,“沙陀”一词最早出现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即《新唐书》卷218《沙陀传》所谓“永徽初,贺鲁反(按贺鲁反在永徽二年——引者),……于是射脾俟斤沙陀那速不肯从,高宗以贺鲁所领授之。”而据《新唐书·沙陀传》,“沙陀”一名系由“大碛”而来,本为处月居地,后来成为处月之号,那么,“沙陀那速”之“沙陀”,究竟是地名抑或部名、人名?沙陀与朱邪到底是何种关系?试作如下分析。
首先看第一个问题。关于射脾,岑仲勉先生说:“按贺鲁所统为失毕五姓及处月、处密等众。……失毕亦翻失卑。准此以推,射脾盖失毕之异译。……五失毕之长为俟斤。《新唐书》卷218《沙陀传》言射脾俟斤,又射脾即失毕之旁证。”而上引盛昱及薛宗正先生以为射脾疑为“处月别部”。但无论何种解释,射脾为部落名这点是没有疑问的。这样,“沙陀那速”之“沙陀”,当不会是部名。又,薛宗正先生认为,“沙陀既冠以为姓,足证此名决非意译而乃音译”。所谓“意译”,即为大碛之译,“音译”,即作为姓名(未必就是姓氏)。如果这样理解不错的话,那么“沙陀那速”中的“沙陀”亦非地名,而是人名。
再看第二个问题。《新五代史》卷4《唐庄宗纪》云:“ 其先本号朱邪,盖出于西突厥,至其后也,别自号曰沙陀,而以朱邪为姓。”岑仲勉先生据此指出:“沙陀是部,朱邪是姓,两者并非同一。”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解决以下一个问题,即在朱邪尽忠以前(甚至包括朱邪尽忠在内),史籍都将“沙陀”作为沙陀人的姓或号,如《册府元龟》卷956《外臣部·种族》云:“沙陀突厥本西突厥之别种也,唐则天通天中有(黑)[墨]离军讨击使沙陀金山为金满州都督,其后又有沙陀骨咄支、沙陀尽忠等十余人,皆官至将军,仍兼金满州都督。”《新唐书》卷218《沙陀传》亦云:“龙朔中,以处月酋沙陀金山从武卫将军薛仁贵讨铁勒,授墨离军讨击使。长安二年,进为金满州都督,累封张掖郡公。金山死,子辅国嗣。……(辅国)死,子骨咄支嗣。……(骨咄支)死,子尽忠嗣。”直到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才将“沙陀尽忠”改为“朱邪尽忠”。
既然“其先本号朱邪”,后又以朱邪为姓,为什么在中间一段时间却以“沙陀”为号或姓呢?
上引《新唐书》卷218《沙陀传》云:“贺鲁来降,……处月朱邪阙俟斤阿厥亦请内属。”但不久阿史那贺鲁叛唐,朱邪孤注亦“以高宗永徽二年杀招(尉)[慰]使果毅都尉单道惠,而与贺鲁言和”。朱邪孤注是否继阿厥为朱邪部俟斤,已无从考证,不过他是朱邪部人甚至为部落头目,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朱邪孤注既杀单道惠,遂据守牢山(一作中牢山)。“其山险绝”,唐将梁建方“分兵数道并进,鼓而登,四面攻之,贼众大溃。孤注携所亲夜遁,建方使副总管高德逸轻骑追之,行五百余里,孤注据险拒战,于阵生擒,斩之”。同时“斩首九千余级,虏渠帅六千,俘生口万余”。这次战役是同朱邪孤注进行的,因此所俘虏“渠帅”、“生口”当主要为朱邪部人。那么,这些被俘虏的“渠帅”、“生口”被安置到何处呢?
《旧五代史》卷25《唐武皇纪》载:“太祖武皇帝,讳克用,本姓朱邪氏,其先陇右金城人也。始祖拔野,唐贞观中为墨离军使,从太宗讨高丽、薛延陀有功,为金方道副都护,因家于瓜州。”所谓“始祖拔野”,如上所述,欧阳修驳其为无稽之谈。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了李克用的先人曾担任墨离军使,“家于瓜州”之事。
从上引《册府元龟》及《新唐书》卷218《沙陀传》的记载可知,李克用先人担任墨离军使者,是沙陀金山。墨离军恰恰在瓜州,所谓“因家于瓜州”,即由此而来。唐在大败朱邪孤注的次年即永徽四年(一作五年),“即处月地置金满、沙陀二州,皆领都督”。唐代羁縻府州的设置原则是,“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作为“处月酋”的沙陀金山,为什么没有担任或继袭金满州或沙陀州都督,而到瓜州去担任墨离军使一职?这又回到了上面的话题。
据《新唐书》卷218《沙陀传》的记载,沙陀金山担任墨离军使是在其随薛仁贵讨铁勒之后。薛仁贵讨铁勒,在龙朔元年(661)年底至二年年初,距永徽三年(652)梁建方大破朱邪孤注为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笔者颇怀疑,永徽三年唐大破朱邪孤注后,即将俘虏的朱邪部“渠帅”及“生口”迁往瓜州地区,故金满、沙陀二州的都督与朱邪部无缘。直到龙朔元年沙陀金山从薛仁贵讨铁勒立功,才被授予墨离军使一职。之后,又过了30余年,沙陀金山终于回到老家,并担任金满州都督。
朱邪部从永徽三年被唐军大败后,一个多世纪默默无闻,以至人们甚至忘记了他们的姓氏(或部号),而以其居住的地名“沙陀”名之,于是出现了沙陀金山、沙陀辅国、沙陀骨咄支等等。但在朱邪部内部,无疑还继续保持着他们的族号,所以当他们一离开沙陀碛,史书也马上恢复了其“朱邪”的族号(或姓氏),出现了朱邪尽忠、朱邪执宜、朱邪赤心……。但是,“沙陀”一名已深入人心,于是便成为以处月朱邪部为核心的民族共同体的名称了。至于沙陀金山与沙陀那速之间,似乎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因为沙陀那速为射脾俟斤,或如岑仲勉先生所言,为失毕部落;即使为处月部,也并非朱邪氏族,而金山以下的世系,是较为明确的,即金山—辅国—骨咄支—尽忠—执宜—赤心—克用,均为朱邪一系。
二、沙陀的早期历史
沙陀人的早期历史,史籍中仅留下一些零星记载。沙陀金山以前,上文已有所涉及,下面仅就沙陀金山以后的几个问题作一些考察。
1.沙陀金山的卒年。
《新唐书》卷218《沙陀传》云:“金山死,子辅国嗣。先天初避吐蕃,徙部北庭,率其下入朝。开元二年,复领金满州都督。”岑仲勉先生据此并证以《元和姓纂》沙陀,“西北蕃突施施首领也,神龙、右骑卫大将军金满州都督张掖公沙陀金山;开元、左羽林卫大将军永寿郡王沙陀辅国”,认为“似金山确卒于先天之前”。但是,《册府元龟》卷971《外臣部·朝贡》载:先天元年“十月,突厥(汝)[沙]陀金山,十一月突厥十姓,十二月吐蕃、新罗并遣使来朝。”卷974《外臣部·褒异》载:开元二年“十二月壬戌,沙陀金山等来朝,宴于内殿。”岑仲勉谓“《元龟》仍书沙陀金山者,或承旧文,未暇详审而误为国名也”。
按所谓“开元、左羽林卫大将军永寿郡王沙陀辅国”,并不意味着沙陀辅国从开元元年起就接替了其父的位置,史籍恰恰载明沙陀辅国是“开元二年复(?)领金满州都督”的;“金山死,子辅国嗣,先天初避吐蕃”云云,亦没有明确说明沙陀金山就是死于先天前。因此,仅据这两条材料,似不足以说明“似金山确卒于先天之前”。
《唐文拾遗》卷65载有不著撰人姓名的《大唐银青光禄大夫、金满州都督、贺兰军大使沙陀公故夫人金城县君阿史那氏墓志铭》一篇。志文云:夫人“年十有七归于沙陀氏”,“春秋二十五以开元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构疾终于军舍”。即阿史那氏是在景云二年(711)嫁予沙陀公的。志文又云:夫人于开元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迁祔于长安县居德乡龙首原先公特府君之茔,礼也”。
这里,首先需要搞清楚“沙陀公”为何许人。
墓志题名为“金满州都督、贺兰军大使沙陀公故夫人”阿史那氏墓志铭,说明阿史那氏的夫君“沙陀公”当时还健在,否则当用“故沙陀公”的字样,这是唐人撰写墓志的通例。仍以开元年间墓志为例,如:《唐故蜀王府记室蔡府君妻张夫人墓志铭》、《唐故太府丞兼通事舍人左迁润州司事参军源府君夫人清河崔氏墓志铭》、《唐故荣州长史薛府君夫人河东郡君柳墓志铭》等等,举不胜举。开元年间担任金满州都督的,史籍明确记载的为沙陀辅国,此外,亦有可能是沙陀金山。不过,沙陀金山从龙朔初就担任墨离军使,以时年20岁计,到景云二年已是70或近70岁的老人,似不可能娶出身名门的17岁的阿史那氏为妻。因此,此“沙陀公”必是沙陀辅国无疑。
那么,墓志中的“先公特府君”又是谁呢?据墓志文,阿史那氏为西突厥酋长阿史那步真之曾孙女,斛瑟罗之孙女,怀道之长女,可谓名门。但是,西突厥和沙陀虽然都是游牧民族,却似乎并不存在出嫁女儿随生身父母而葬的习俗,阿史那氏之所以从数千里之外的“军舍”“迁祔”于长安“先公特府君之茔”,实际上是感染了唐风。而唐人(汉族)亦并无出嫁女儿随生身父母而葬的习俗。因此,此“先公特府君”应该是一位沙陀人。
关于“ 祔”字的释义,《说文解字》一上:“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礼记》卷2《檀弓上》:“周公盖祔。”郑玄注:“祔,谓合葬。”既然阿史那氏死时,其丈夫沙陀辅国尚健在,当然也不存在合葬的事,所以阿史那氏的“迁祔”,只能是前一种解释,北方农村至今仍有丈夫未亡而妻子先死者迁祔公婆坟旁的习俗。从文献记载的情况看,沙陀人在开元前后入居长安者, 有沙陀金山、辅国父子二人,沙陀辅国既然在开元二年“复任金满州都督”,那么留在长安的只有沙陀金山。如上所述,如果沙陀金山在龙朔初年担任墨离军使时是20岁,那么到开元初年已经是70多岁,他在开元二年底入朝,不久死于长安,也算寿终正寝。几年之后,他的儿媳阿史那氏“终于军舍”,“迁祔”于“长安县居德乡龙首原”沙陀金山之茔,礼也。
2.沙陀人早期活动的地域。
沙陀人早期的活动地域,《新唐书》卷218《沙陀传》云:“处月居金娑山之阳,蒲类之东,有大碛,名沙陀,故号沙陀突厥云。”《旧五代史》卷4《唐武皇纪上》、《新五代史·唐庄宗纪上》亦有类似记载。蒲类,或指县,或指海。蒲类县在今新疆奇台东南部;蒲类海即今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西的巴里坤湖,二者相距约有1000里。金娑山,丁谦谓“在巴里坤城东三百里,西图作尼赤金山”。巴里坤城东300里,即唐折罗漫山(亦作时罗漫山),此山“在伊州(今新疆哈密)以北120里,其地水草丰美,森林茂密”,周围并无“大碛”。岑仲勉认为丁谦之说“无非因蒲类海而旁想及之,并无他据”,甚是。沙畹将金娑山及《新唐书·西突厥传》中的金娑岭均以博克达(Bogdo)释之,岑仲勉亦认为其不确。岑仲勉先生曾考订处月所居部地,认为其在天山以北的空格斯(即今伊犁河)流域一带,说此地产金,“唐于此置金满州,度必以产金而命名,非取义于后汉之金满城者”。并说处月“与沙陀是二非一”。关于此点岑氏说其在专著《沙陀考》中详之,可惜这部专著至今未能面世。
按金满州都督府“永徽五年以处月部落置,为州,隶轮台,龙朔二年为府”,隶北庭都护府。轮台,在今乌鲁木齐市北,北庭都护府,治今奇台西部,两地距离空格斯流域分别约有1200里到1400里。当然,隶于北庭都护府的羁縻府州有较此更远者,如双河都督府、阴山州都督府等,但从史籍记载的情况看,似乎金满州都督府距离北庭都护府治所的庭州并不太遥远。
岑仲勉先生说,处月“与沙陀是二非一”,即沙陀人住地与金满州都督府不在一地,笔者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理由是,自沙陀金山起,金满州都督一直由沙陀人担任,很难想象,沙陀人担任都督的金满州都督府却在他们住地的千里之外。雪犁先生主编的《中国丝绸之路辞典》对金满州都督府的解释是“……因唐朝的庭州为汉朝的金满,故金满州都督府应即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的北庭古城周围”,似更接近于事实。
然而,史籍中所载的沙陀人的居住地也实在是令人费解,若以博格达(即博格多)山为唐金娑山,则博格多山南(阳)为唐西州,尽管在今吐鲁番(即西州治所)出土文书中,有“沙陀口”的字样,但并不能说明此处有大批沙陀人聚居,恰恰相反,这里是西域地区汉人和昭武九姓胡人集中居住的地区。况且,这里也无“大碛”存在。因此,我们有理由对《新唐书·沙陀传》中所描述的沙陀人居住的地理方位产生怀疑。
《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将“沙陀碛”标记在准噶尔盆地南部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地带,这里位于博格多山脉北部,唐蒲类海及蒲类县西部。虽然不尽合“金娑山之阳,蒲类之东”的记载,却也在此周围地区。唐朝距离现在虽已经过了1000余年,自然地理、地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似乎不至于使一座大沙漠从“金娑山之阳,蒲类之东”而飞越至金娑山之阴,蒲类之西。所以,笔者认为,《新唐书·沙陀传》虽然记述“沙陀碛”在金娑山、蒲类一带是正确的,但在具体的方位上却是不确切的。
即便如此,沙陀人早期的活动地域也经历了几次迁徙。
第一次即龙朔初或更早以前的永徽三年。如上所述,沙陀金山被唐授予墨离军使,到瓜州(治今甘肃安西东南部)任职,其部落当随同前往。直到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或更晚的长安二年沙陀金山升任金满州都督,部落又随同迁回。这样,沙陀人在瓜州一带至少生活了30多年。
第二次即先天初年,沙陀人为避吐蕃,迁到了北庭。
第三次在开元二十二年(734)前后,沙陀人一度迁到了伊州。前引张九龄《敕伊吾军使张楚宾书》载其事云:“敕伊州刺史、伊吾军使张楚宾:近得卿表,知沙陀入界。此为刘涣凶逆,处置狂疏,遂令此蕃,踅有迁移。今刘涣伏法,远近知之,计沙陀部落,当自归本处。卿可具宣朝旨,以慰其心,兼与盖嘉运相知,取其稳便。丰草美水,皆在北庭,计必思归,从其所欲也。卿可量事安慰,仍勿催迫。”沙陀人因“刘涣凶逆”而“迁转”至伊州界,想必是刘涣在“凶逆”之时对他们进行了迫害。不过,沙陀人似乎在刘涣“伏法”后不久就又回到了北庭,因为“丰草美水,皆在北庭”,所以有肃宗上元年间安西、北庭与沙陀“相依”之事。
当然,沙陀是一个游牧民族,他们活动的地域流动性大,在西州也留下他们活动的痕迹,如前引吐鲁番(唐西州高昌县)出土的武周时期(680—704)的文书中,有“沙陀口”的字样。这样,沙陀人早期的活动地域,大体以北庭为中心,包括西州、伊州以及瓜州,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南部至吐鲁番、哈密及甘肃西部一带地区,这里虽然处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即“沙陀碛”地带,但在沙漠周围却也有一片片绿洲。沙陀人就在这一片片绿洲上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一个叱咤风云的民族。
3.沙陀在唐、吐蕃、回纥角逐中扮演的角色。
唐朝从贞观四年(630)平东突厥、置西伊州后,即开始对西域的经营。到龙朔元年(661),唐在于阗以西、波斯以东16国设置羁縻府州,经过30余年的努力,终于消灭了东西两个突厥汗国,建立起了自己对西域的统治。但是,与此同时,吐蕃也开始了对西域的扩张,龙朔二年,唐将苏海政讨龟兹、疏勒之叛,弓月引吐蕃军至疏勒之南以拒唐军。从此,唐与吐蕃为争夺西域而展开了长期、反复的斗争。就在唐与吐蕃尚未决出胜负之前,唐玄宗开元年间,回纥汗国崛起于漠北,也开始向西域介入。这样,西域实际上成为唐、吐蕃、大食、回纥四方政治势力角逐的场所。沙陀金满州都督府作为唐北庭都护府管辖下的羁縻府州,在唐、吐蕃、回纥三方政治势力之间,它的根本立场是倾向于唐的,这从沙陀金山以后沙陀酋长“皆官至将军,仍兼金满州都督”,以及沙陀金山入朝、骨咄支率部“从肃宗平安禄山”、沙陀因“避吐蕃、徙部北庭”等等事迹中可以看出。
但是,沙陀又与回纥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天宝年间,骨咄支担任了回纥副都护(尽管此职为唐所封),以后又长期“附于回鹘”。赵凤《后唐懿祖纪年录》中有一段记载,尤能说明沙陀与回鹘的关系:“懿祖讳执宜,烈考讳尽忠。……德宗贞元五年,回纥葛禄部及白眼突厥叛回纥忠贞可汗,附于吐蕃,因为乡导,驱吐蕃之众三十万寇我北庭。烈考谓忠贞可汗曰‘吐蕃前年屠陷灵、盐,闻唐天子欲与赞普和亲,可汗数世有功,尚主,恩若骄儿,若赞普有宠于唐,则可汗必无前日之宠矣。’忠贞曰:‘若之何?’烈考曰……忠贞惧,乃命其将颉干迦斯与烈考将兵援北庭。”朱邪尽忠能与回纥可汗如此对话,后又被可汗派遣“将兵援北庭”,可见其关系之密切。
代宗时,曾发生了一件沙陀击杀唐河西节度使的事件,《资治通鉴》卷223广德二年十月载其事云:“(仆固)怀恩之南寇也,河西节度使杨志烈发卒五千,谓监军柏文达曰:‘河西锐卒,尽于此矣……,文达遂将众击摧沙堡、灵武县,皆下之,进攻灵州。怀恩闻之,自永寿遽归,使蕃、浑二千骑夜袭文达,大破之,士卒死者殆半。文达将余众归凉州,哭而入。志烈迎之曰:‘此行有安京室之功,卒死何伤。’士卒怨其言。未几,吐蕃围凉州,士卒不为用,志烈奔甘州,为沙陀所杀。”《新唐书》卷6《代宗纪》记沙陀杀杨志烈事于永泰元年(765)十月。王小甫先生认为,杨志烈被杀并不在甘州,他提出的一个有力证据,就是沙陀是在德宗贞元六年才迁往甘州的,故杨志烈被害的地点,应该在沙陀人当时居住的北庭一带。河西节度使从广德元年(763)起兼任伊西庭观察留后,杨志烈“到甘州不久就亲自西出玉门巡视管内并征调军兵救援河西。然而,当时西域与朝廷交通已经借道回纥,伊西庭留后周逸并同怀恩有所勾结,遂受其唆使借与北庭相依之沙陀突厥兵将杨志烈击杀”。沙陀金满州都督府归北庭(即伊西庭)管辖,因此,说伊西庭留后周逸唆使沙陀击杀杨志烈,确有可能。不过,周逸之所以杀杨志烈,也未必完全是由于其与仆固怀恩有勾结,周逸为夺取杨志烈的位置(杨兼任伊西庭观察)而将其杀害,也不是没有可能,唐朝后期,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屡见不鲜的。
在唐、吐蕃、回纥在西域的角逐中,基本上是吐蕃为一方,唐与回纥为一方,沙陀既属唐北庭都护府管辖,又与回纥关系密切,一般并无难处之境地。特别是安史之乱中吐蕃攻陷河陇地区后,“北庭、安西既假道于回纥以朝奏,因附庸焉”。所以三方联合,一致对抗吐蕃。前引《旧唐书·地理志》安西大都护府条载上元元年,河西军镇多为吐蕃所陷,而北庭、安西“与沙陀、回鹘相依,吐蕃久攻之不下”,“其后,吐蕃急攻沙陀、回鹘部,北庭、安西无援,贞元三年,竟陷吐蕃。”北庭陷吐蕃,事在贞元六年,《旧志》记载不确。不过我们从这条记载中,的确能看出北庭、沙陀、回鹘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而朱邪尽忠对回纥忠贞可汗的一段话中,更明确地反映出这一点。上引《后唐懿祖纪年录》接载道:“烈考曰:‘唐将杨袭古固守北庭,无路归朝,今吐蕃、突厥并兵攻之,倘无援助,陷亡必矣。北庭既没,次及于吾,可汗得无虑乎!忠贞惧,乃命其将颉干迦斯与烈考将兵援北庭。”当然,回纥的救援并没能挽救北庭陷落的命运,杨袭古最后却死于回纥之手,沙陀最终也投降了吐蕃,北庭、沙陀、回纥联合抗蕃失败。
在沙陀的早期历史中,还有几件事也值得一提。一是沙陀是否与吐蕃勾结攻陷北庭;二是关于沙陀人从甘州徙往灵州的时间、路线、人数及朱邪执宜最初的任职;三是沙陀前往河东的具体地点。关于这几个问题,笔者曾撰文进行了考察,现将结论要点摘录如下:
1.沙陀最后投降吐蕃是真,但如《新唐书》所谓“吐蕃因沙陀共寇北庭”的记载恐未必是事实。
2.沙陀人自甘州徙往灵州的时间在元和三年,所谓“贞元十七年”一说不足信。其迁徙的路线是,最初本拟从甘州北上,沿乌德山东行。但在“行三日”后被吐蕃拦击,于是转而南下,自洮河转战至石门,最后到达灵州。而其从甘州出发时的人数大约为30000余人,最后到达灵州的人数约为10000人。朱邪执宜内附唐朝后最初的任职为阴山府兵马使,而非阴山府都督。
3.沙陀迁往河东的具体地点当在代州北部的定襄神武川即今山西山阴一带,而不在代州南部的忻州定襄县即今牧马河一带。沙陀人正是从代北地区崛起,成为唐末五代叱咤风云的民族。(节选自《民族研究》,1999年第6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