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平安祥和才是节日的底色。近期,滨江公安查处一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为广大市民敲响安全警钟。
2月10日7时许,滨江区公安分局西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虽及时上前制止,但已有部分烟花燃放。民警随即开展现场取证、核查处置工作。
经查,该燃放行为系一公司所为,事发地点位于明确的禁燃禁放区域,且未取得相关许可,已构成违法。
目前,滨江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未经许可私自从事上述任何一项活动,均属违法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引发安全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杭州部分区县已陆续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的,没收存放的烟花爆竹制品,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严守法规,共同筑牢春节假期的安全防线,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年。
来源 滨江公安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陈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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