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将至,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美好的节日祝福!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节日的传统风俗,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祈福,为节日增添了烟火气息。但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威胁消防安全,在林区及周边更易引发森林火灾,危害人民生命财产与生态环境安全。为共同守护美好家园、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禁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参与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二、严禁违法违规存储烟花爆竹。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量减少烟花爆竹存储数量、缩短存储时间,存储地点必须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普通商铺和住宅不得作为烟花爆竹存储场所,若因出租商铺、房屋、住宅用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出租方将依法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三、严禁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经公安部门许可,且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或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本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限放区域的管理规定,务必选择远离易燃易爆品、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力设施、山林草木的空旷、平坦安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需由家长全程陪同监护,做到“人走火灭”,杜绝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五、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平安幸福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守护。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您的积极参与将有力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度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举报电话:
0753-2396922(市应急管理局)
110 (市公安局)
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28(市交通运输局)
12366(市税务局)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8日
来源: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