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万马迎春 福满平远”2026年春节无人机表演定于2026年2月17日(正月初一)在平远县大柘镇佛光大道举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无人机表演活动安全,确保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表演期间将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风筝及其他空飘物。

二、管控区域

以平远县游客服务中心核心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半径2公里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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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控时间

2026年2月17日16:00—22:00

四、管控措施

(一)禁止未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管控区域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使用“低慢小”航空器执行“万马迎春 福满平远”2026年春节无人机表演现场直播、新闻宣传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空管部门申请批准,做好实名登记,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严格实施飞行活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并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圆满办好“万马迎春 福满平远”2026年春节无人机表演活动。

平远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1日

来源:平安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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