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6年1月6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现场查获,马某非法运输、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马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6年1月26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现场查获,周某非法运输、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周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6年1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现场查获,朱某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朱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6年2月2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现场查获,曹某、李某非法运输、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曹某、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目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立即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