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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

郓城县应急管理局采取联合执法、举报核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强化警示作用,现公布辖区内3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1月至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从某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价值十万余元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居民区住宅内,并通过固定摊位非法销售。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

2025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官某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10余万元,被郓城县公安局民警在郭屯镇七陵碑村附近查获,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案例

2026年2月6日,接群众举报,郓城县程屯镇唐庙村存在无证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程屯镇应急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唐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80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全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02

鄄城县

近日,鄄城公安特巡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中,成功截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涉案车辆,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一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斩断非法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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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可疑厢式车辆,该车行驶缓慢且刻意避让检查,民警当即上前依法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与随车人员神色慌张、答非所问,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细致查验,发现车厢内未采取任何防火、防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堆放大量待售卖的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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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控制,经调查讯问,两名嫌疑人对其未取得任何相关许可证,从外地私自购进烟花爆竹,利用车辆流动运输、线下私下接洽买家进行非法售卖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交代,为躲避检查,专挑巡逻间隙、乡村支路行驶,企图逃避警方查处。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好郓网、鄄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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