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时报
一司机驾驶汽车和一名老人发生碰撞,造成老人受伤住院治疗3个多月。老人出院后持续疗养7个月不幸离世。老人家属索赔被拒绝。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讲法理、道理、情理,尊重习俗,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维权案,让老人家属拿到了46万余元赔偿款。
近日,老人家属蔡某从海口市旧州镇老家赶到云龙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云龙法庭庭长苏超手中表示感谢。
老人遇车祸后离世
家属索赔遭拒
据介绍,2024年5月,在旧州镇的道路上,张某驾驶汽车与蔡某的母亲发生碰撞,造成蔡某的母亲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蔡某的母亲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3个多月,医疗费累计39万元。尽管保险公司垫付了部分费用,但对于巨额治疗开销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因伤势过重,老人出院后仍需持续疗养,居家疗养7个月后离世。
悲痛之余,蔡某及家人向肇事车辆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死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称死者未做尸检、无法证实死亡原因是此次事故所致,并称死者去世时已68岁,极大可能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
“老人平时身体硬朗,如果不是这场车祸,是不会离世的。”蔡某既悲痛又无助。他决定通过法律维权,向云龙法庭提起诉讼。
法官梳理线索
突破证据瓶颈
案件受理后,云龙法庭庭长苏超第一时间阅卷分析,很快锁定了案件的核心难点:老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7个月离世,家属因坚守“入土为安”的习俗,未进行尸检查明死因,缺乏明确的尸检报告,成为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拒赔的理由。
“办案不能只讲法理,不顾道理、情理,要尊重习俗,更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苏超立即组织办案团队研讨案情,明确案件办理思路:在尸体已经火化下葬、无法尸检的情况下,要通过现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精准认定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为了突破证据瓶颈,苏超带队梳理线索:一方面调取老人从入院抢救到居家疗养的全部病历、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逐一核实伤情发展、治疗过程的连贯性,还原病情演变轨迹;另一方面要求原告律师补充收集老人事故前的体检报告、社区健康档案、邻里证言等证据,充分佐证在事故发生前老人身体状况良好、无严重基础疾病的事实。同时,法官认真检索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例,结合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裁判逻辑,为案件审理提供坚实的法理支撑。
案件办理期间,苏超多次主动与蔡某沟通,讲解法律程序和案件进展,缓解其焦虑情绪;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苏超积极搭建调解平台,尝试化解矛盾,虽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成功调解,但进一步厘清了案件矛盾焦点。2025年7月21日,案件庭审当天,苏超引导双方围绕证据效力、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充分举证质证,让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中逐渐清晰。
法院依法判决
赔偿款顺利到账
云龙法庭经审理认为,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老年人被撞的情形时有发生。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往往患有多种基础性疾病,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其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甚至死亡。在类似老年人被撞的案件中,若以司法鉴定结果来确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外伤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关联,会加重老年人的注意义务,不当地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该案中,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3个多月,出院后持续疗养直至7个月离世,整个过程具有紧密的连续性。虽无尸检报告,但结合法医尸表检验“钝性外力导致死亡”的意见、完整的治疗记录以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足以认定交通事故与老人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同时指出,该案当事人年满68岁且存在部分基础疾病,绝非减轻保险公司赔偿义务的法定事由;保险公司抗辩当事人非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理由既违背公平原则,也有悖法律精神。
据此,琼山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赔偿款。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认可琼山法院云龙法庭的审理逻辑与裁判依据,判决维持原判。
1月22日,随着46万余元赔偿款顺利到账,蔡某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笔钱不仅能还清母亲的治疗欠款,而且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蔡某说。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连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