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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2月2日成都快讯 一直以来,对于各类违法犯罪问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群众无不对其咬牙切齿。然而,近日在网络上传出的一则媒体从业者因揭露他人违法犯罪被带走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警方及时介入给予处置。

“民声君”今天(2日)晚间刚刚从成都警方锦江区分局获悉,该局近日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诬告陷害罪是故意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司法秩序的犯罪。而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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