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2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举行的“守护大美湿地,建设更好潍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地势南高北低,南倚沂山,北濒渤海,拥有弥河、白浪河、潍河等多条水系,形成了河流、湖泊、水库、滨海等不同类型的湿地环境。据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发布数据,潍坊市湿地总面积280万亩,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1/10,位居全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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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等多种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保护好、修复好、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湿地资源,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潍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潍坊市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着力探索湿地保护新模式,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织密保护网络,全面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2023年6月,在全省率先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海渔等8个部门组成的市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湿地保护工作。每年两次召开湿地保护协调会议,传达学习湿地保护最新法规政策,调度交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湿地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切实保护全市湿地资源。

夯实法治根基,着力完善湿地保护法治体系。2018年,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市政府印发《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成为潍坊市有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规章。为与上位法保持衔接,去年对《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潍坊市湿地保护规定》,充分体现潍坊特色,贴近民生实际,于2025年12月15日由市政府令第112号发布,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构建湿地保护管理系统。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潍坊市逐渐形成了以国家重要湿地为龙头,湿地公园为脉络,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3处,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13处,峡山湖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被列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青州弥河、寒亭禹王相继获批国家重要湿地,数量全省第一。

聚焦能力提升,扎实开展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十四五”期间,潍坊市共申请上级湿地保护修复资金6174万元,全部用于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植被恢复、清淤疏浚、生物多样性调查、智慧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以青州弥河、寒亭禹王两处国家重要湿地为试点,积极开展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湿地公园本底数据,为下步保护工作打好基础。着力探索湿地公园智慧监测系统全覆盖,充分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随时掌握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及鸟类变化情况,有效赋能湿地公园保护管理。

明确保护重点,创新细化湿地分类管理体系。创新构建湿地保护三级分类体系,明确8类一般湿地纳入重点管理,为一般湿地设立了“重点管理”的升级通道。既涵盖了生态功能、物种资源、区位价值等自然属性指标,也兼顾了历史文化意义、科研科普价值等人文属性指标,体现了“生态价值优先、多元价值兼顾”的保护理念。特别是将“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河流源头及重要水源地湿地”也纳入重点管理,精准对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水资源安全保障等国家战略要求,实现了湿地保护与其他生态治理目标的协同衔接。

下一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创新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更好潍坊贡献力量。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潘明哲 通讯员 邵皓瑜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