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近日如皋市白蒲镇朱窑小区

业主向我们反映

小区内联排别墅阳光房搭建引发邻里矛盾

业主A在门口搭建了大型阳光房

导致当事业主采光、通风等多方面受到影响

且多方求助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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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右侧为搭建阳光房业主

据网友反映,朱窑小区联排别墅区域

对阳光房虽然没有具体规范

但业主们已经达成“左右各占一间”的默契

因为两家共用一堵墙,没有巷子

所以中间不建阳光房

为的就是保障其他住户的采光和通风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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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并联别墅阳光房搭建均为两侧

然而,业主A这次却是“不按套路出牌”

该业主此次搭建阳光房总面积达84㎡

而且特立独行的选择紧挨共用墙搭建

高度明显高于邻居西窗

这样一来刮风下雨邻居绝对遭殃

通风采光更是直接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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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业主表示

曾多次向村委会、城管等部门反映情况

希望能介入阻止施工

但均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村委会要求停工,协商好后再搭建,业主A不予理会,施工继续。

白蒲镇政府回应阳光房搭建无规范可依,无需审批,不予干涉。

城管部门认定为非建筑物,不属于违规,无法阻止,并拒绝出具书面凭证。

(以上均有12345、微信聊天记录、录音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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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指出:村委会仅口头要求停工

未采取书面通知、现场制止、逐级上报等有效措施

是否存在履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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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中的阳光房

业主表示:一方面,84㎡、3.4米高的全封闭阳光房

已具备建筑物的核心特征

(永久性结构、封闭性、具备使用功能)

不是简单的院子搭个棚那么简单

城管部门仅以口头判断“不属于违建”

以此为由拒绝处理,是否属于履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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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

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业主质疑:即使阳光房未被认定为违建

若已实际侵犯西户业主的采光、通风、隐私权益

城管也应基于相关规定进行干预

而非完全不作为

除此以外,城管拒绝出具书面回执

这样的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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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

如皋市城管局2024年就曾责令一小区业主拆除阳光房

并表示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常态监督和长效治理工作

在了解到当事人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城管执法人员向其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在建违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

明明市城管局早有要求

白蒲镇政府却以“无规范可依”推卸责任

甚至表示建造无需审批

是否属于消极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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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检索后我们发现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对阳光房做出系列解读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农村宅基地上进行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阳光房即属于构筑物),都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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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想问如皋市城管局局长:

执法人员作出“不是建筑物,不属于违建”的判断时

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

业主想问白蒲镇党委书记:

政府部门是否主动巡查发现了这处超规模建设?

是否核实过其有无合法手续?

对于已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镇一级的调解机制是否真正启动并尽力?

回复“阳光房搭建无规范可依”依据何在?

一栋84㎡的阳光房搭起的是邻里矛盾的“高墙”

照出的却是基层治理的“短板”

白蒲镇政府与城管部门

应拿出“事要解决”的担当,主动纠偏

对涉事阳光房是否构成违法建设、是否严重侵害相邻权

进行实质性调查与认定

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对此事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聊聊~